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10KV永久用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1-04-30
招标编号:202104003106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10KV永久用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10KV永久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10KV永久用电工程
2、建设规模: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项目占地面积10917.292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洁净车间、实验室、研发、辅助办公、酒精存罐及回收设备、地下车库和其他附属用房等。拟建1栋主体建筑地上16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85m,总建筑面积约54546 m2,本次招标为永久用电工程,供电方式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由科城站F3供电,新建开关房1间。专变部分新装专用变压器4×2000KVA。合计总容量8000KVA。具体永久用电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以本项目电气设备技术要求为准。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期要求:在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永电工程的所有验收,取得相关的验收证明,并正式通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组织情况提出更加优化的工期,投标工期不得超过上述规定要求,并且投标人须满足土建及其他后续工序之施工单位的进度要求,随时调整工程进度。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崖鹰石路以西、莲花砚路以北。
7、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永久用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7.1.1供电方式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
7.1.2由科城站F3供电,新建开关房1间,变压器配置:新装专用变压器4×2000KVA,合计容量:8000KVA。本项目高低压室设在负一层。
7.1.3由迈普医学开关房新敷10KV电缆至迈普医学总部基地项目高压室。由高压室新敷10KV电缆至#1~#4专变房及专变高压侧。
7.1.4送电投运同时拆除原出线临时施工电源及计量装置。
7.1.5从高压室到低压出线柜的所有配电柜、变压器以及设备连接的电缆、桥架(含支吊架及抗震支架)、线槽(含支吊架及抗震支架)、电缆沟、电力套管、母线排、母线槽(含支吊架及抗震支架)、电缆接头制作和电缆接驳等的供应及安装。
7.1.6从新建专用变电房内变压器出线至新建低压配电房低压配电柜(包括发电机、冷冻站低压柜)的所有设备连接的电缆、桥架、线槽、母线排、母线槽(含支吊架)、电缆接头制作和电缆接驳等的供应及安装(低压柜后的连接由相应的机电安装单位负责)。
7.1.7高低压变配电房内土建工程:新建高压室1间、专用变电房4间,低压房1间。除电房外墙涂料由其他单位负责,电房范围内的所有墙体砌筑、设备基础、电缆沟、电房门窗(采用国家统一规格不锈钢电房门窗)、地面防静电地坪漆(或防静电地垫)等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7.1.8电力监控系统的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需预留智能化系统的接口),除供电部门专用计量电表外的智能电表需能与智能化兼容。
7.1.9高低压变配电房内接地、基础槽钢及防火封堵。
7.1.10高低压变配电房内的绝缘垫、安全防护工具、“安、健、环”牌、防鼠挡板、防虫网、防潮灯、配电柜的标识牌、电缆及桥架标识牌的供应和安装(以供电局验收要求为准)。
7.1.11高低压变配电房内的插座、开关、灯具、排气扇安装以及照明配电箱下端至末端的线管、线槽和电线电缆敷设。
7.1.12提供低压配电柜至发电机房发电机自启动信号线缆的接点并配合接线工作。
7.1.13提供低压配电柜至发冷冻站配电柜接驳配合工作。
7.1.14负责组织整个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的调试,通过验收并按业主要求时间送电,送电后对物业进行试运行培训,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7.1.15高低压变配电房粗装修工程:含电房内所有墙柱和天花的抹灰、涂料,以及电房内所有设备基础、电缆管沟的抹灰、电房内(含走道)地坪,均按供电部门规范要求,由投标单位负责。
7.1.16各电房内的室内照明、应急照明、开关插座、门窗、防鼠(小动物)、防潮、接地、通风、桥架、防火封堵、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棒、绝缘垫、灭火器等设备及附件。
7.1.17本工程内容所有如涉及的报装报建及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相关手续及费用,且应包供电局最终验收通过并接通永电。
7.1.18红线内的高低压电缆走向及敷设方式,必须以甲方确定的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图纸施工,所有电缆均要设置标志牌,高低压、变配电房的土建施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供电部门的规范要求施工。
7.1.19配合防雷验收安装相关的防雷保护器、提交相关资料。
7.1.20配合发电机调试、消防验收、质监验收等相关验收。
7.1.21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规划验收等专项验收前,永久用电必须开通,即在2021年7月30日前若未按时开通永久用电。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需另行赔偿(但由于招标人原因情况除外),并且中标人须无条件承担所有临时措施费用(如实施临时供电方案等)。
7.1.22开通永久用电所需的上述未尽事宜,均视为已全部包括在本工程固定总价中;
7.1.23如上述施工范围中未包括,但供电施工图上有的、供电规范有要求的,以供电施工图及供电规范为准,都视为已全部包括在本工程固定总价中。
7.1.24涉及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的预留孔、孔洞的防火封堵及按规范进行修复的工作。
7.1.25投标人认为清单漏项的,可在招标答疑中提出,确定后可在招标清单最后进行补充。若无补充,则视投标人认为本清单已含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一旦中标,不予另外增加费用。
7.1.26承担本次招标工程的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具体为本招标工程承包人对范围内各相关专业为竣工验收备案而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配合甲方、监理、总承包及各相关施工单位的资料汇总,保证通过验收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文件。
7.1.27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不得再另行分包,如发现,招标人有权撤销合同,带来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1.28本招标包含①合同总价0.5%的总承包管理费、②合同总价0.06%的水电费用及垃圾外运费(水电费垃圾包干)、③5000.00元的安全文明保证金(保证金完工后可退回)。除总承包责任范围配合的,其余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在施工中如有需要土建施工单位协调的,则由中标人自行与土建施工单位协调并由中标人承担该部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间防疫物资按要求自行配备,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需综合考虑以上各项费用。
7.2、与总承包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工程界面:
7.2.1低压柜出线至各楼层配电箱的电气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但如在本承包范围内需要的电气工程由中标单位负责。
7.2.2消防工程:消防工程全部由消防专业单位负责,但如在本承包范围内需要的电气工程由中标单位负责。
7.2.3发电机工程:发电机工程由发电机专业单位负责,但如在本承包范围内需要的电气工程由中标单位负责。
7.2.4中标人需配合所有有关电气专业交叉及接驳工作,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其他有关电气工程无法通电的,招标人将按违约责任处理,处理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7.3、承包方式:本工程工程承包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计价方式,即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关于总价包干的说明:因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招标人在招标阶段提供的招标清单仅供参考,由投标人自主投标报价并可自行补充清单项目,投标工程量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即:在工程承包范围内,实际项目工程量与合同一致时按总价包干。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或未根据其设计需要增补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材料品牌施工前需招标人确认。
7.4、主要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以本项目电气设备技术要求、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合同为准。
三、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类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3.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本项目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3.1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信息为准)。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01日至2021年0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1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80号E区三楼
联系人: 谢工
招标代理: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联系人: 马工、刘工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招标代理: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 月 日
本招标项目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10KV永久用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10KV永久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10KV永久用电工程
2、建设规模: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项目占地面积10917.292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洁净车间、实验室、研发、辅助办公、酒精存罐及回收设备、地下车库和其他附属用房等。拟建1栋主体建筑地上16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85m,总建筑面积约54546 m2,本次招标为永久用电工程,供电方式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由科城站F3供电,新建开关房1间。专变部分新装专用变压器4×2000KVA。合计总容量8000KVA。具体永久用电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以本项目电气设备技术要求为准。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期要求:在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永电工程的所有验收,取得相关的验收证明,并正式通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组织情况提出更加优化的工期,投标工期不得超过上述规定要求,并且投标人须满足土建及其他后续工序之施工单位的进度要求,随时调整工程进度。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崖鹰石路以西、莲花砚路以北。
7、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永久用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7.1.1供电方式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
7.1.2由科城站F3供电,新建开关房1间,变压器配置:新装专用变压器4×2000KVA,合计容量:8000KVA。本项目高低压室设在负一层。
7.1.3由迈普医学开关房新敷10KV电缆至迈普医学总部基地项目高压室。由高压室新敷10KV电缆至#1~#4专变房及专变高压侧。
7.1.4送电投运同时拆除原出线临时施工电源及计量装置。
7.1.5从高压室到低压出线柜的所有配电柜、变压器以及设备连接的电缆、桥架(含支吊架及抗震支架)、线槽(含支吊架及抗震支架)、电缆沟、电力套管、母线排、母线槽(含支吊架及抗震支架)、电缆接头制作和电缆接驳等的供应及安装。
7.1.6从新建专用变电房内变压器出线至新建低压配电房低压配电柜(包括发电机、冷冻站低压柜)的所有设备连接的电缆、桥架、线槽、母线排、母线槽(含支吊架)、电缆接头制作和电缆接驳等的供应及安装(低压柜后的连接由相应的机电安装单位负责)。
7.1.7高低压变配电房内土建工程:新建高压室1间、专用变电房4间,低压房1间。除电房外墙涂料由其他单位负责,电房范围内的所有墙体砌筑、设备基础、电缆沟、电房门窗(采用国家统一规格不锈钢电房门窗)、地面防静电地坪漆(或防静电地垫)等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7.1.8电力监控系统的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需预留智能化系统的接口),除供电部门专用计量电表外的智能电表需能与智能化兼容。
7.1.9高低压变配电房内接地、基础槽钢及防火封堵。
7.1.10高低压变配电房内的绝缘垫、安全防护工具、“安、健、环”牌、防鼠挡板、防虫网、防潮灯、配电柜的标识牌、电缆及桥架标识牌的供应和安装(以供电局验收要求为准)。
7.1.11高低压变配电房内的插座、开关、灯具、排气扇安装以及照明配电箱下端至末端的线管、线槽和电线电缆敷设。
7.1.12提供低压配电柜至发电机房发电机自启动信号线缆的接点并配合接线工作。
7.1.13提供低压配电柜至发冷冻站配电柜接驳配合工作。
7.1.14负责组织整个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的调试,通过验收并按业主要求时间送电,送电后对物业进行试运行培训,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7.1.15高低压变配电房粗装修工程:含电房内所有墙柱和天花的抹灰、涂料,以及电房内所有设备基础、电缆管沟的抹灰、电房内(含走道)地坪,均按供电部门规范要求,由投标单位负责。
7.1.16各电房内的室内照明、应急照明、开关插座、门窗、防鼠(小动物)、防潮、接地、通风、桥架、防火封堵、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棒、绝缘垫、灭火器等设备及附件。
7.1.17本工程内容所有如涉及的报装报建及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相关手续及费用,且应包供电局最终验收通过并接通永电。
7.1.18红线内的高低压电缆走向及敷设方式,必须以甲方确定的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图纸施工,所有电缆均要设置标志牌,高低压、变配电房的土建施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供电部门的规范要求施工。
7.1.19配合防雷验收安装相关的防雷保护器、提交相关资料。
7.1.20配合发电机调试、消防验收、质监验收等相关验收。
7.1.21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规划验收等专项验收前,永久用电必须开通,即在2021年7月30日前若未按时开通永久用电。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需另行赔偿(但由于招标人原因情况除外),并且中标人须无条件承担所有临时措施费用(如实施临时供电方案等)。
7.1.22开通永久用电所需的上述未尽事宜,均视为已全部包括在本工程固定总价中;
7.1.23如上述施工范围中未包括,但供电施工图上有的、供电规范有要求的,以供电施工图及供电规范为准,都视为已全部包括在本工程固定总价中。
7.1.24涉及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的预留孔、孔洞的防火封堵及按规范进行修复的工作。
7.1.25投标人认为清单漏项的,可在招标答疑中提出,确定后可在招标清单最后进行补充。若无补充,则视投标人认为本清单已含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一旦中标,不予另外增加费用。
7.1.26承担本次招标工程的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具体为本招标工程承包人对范围内各相关专业为竣工验收备案而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配合甲方、监理、总承包及各相关施工单位的资料汇总,保证通过验收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文件。
7.1.27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不得再另行分包,如发现,招标人有权撤销合同,带来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1.28本招标包含①合同总价0.5%的总承包管理费、②合同总价0.06%的水电费用及垃圾外运费(水电费垃圾包干)、③5000.00元的安全文明保证金(保证金完工后可退回)。除总承包责任范围配合的,其余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在施工中如有需要土建施工单位协调的,则由中标人自行与土建施工单位协调并由中标人承担该部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间防疫物资按要求自行配备,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需综合考虑以上各项费用。
7.2、与总承包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工程界面:
7.2.1低压柜出线至各楼层配电箱的电气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但如在本承包范围内需要的电气工程由中标单位负责。
7.2.2消防工程:消防工程全部由消防专业单位负责,但如在本承包范围内需要的电气工程由中标单位负责。
7.2.3发电机工程:发电机工程由发电机专业单位负责,但如在本承包范围内需要的电气工程由中标单位负责。
7.2.4中标人需配合所有有关电气专业交叉及接驳工作,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其他有关电气工程无法通电的,招标人将按违约责任处理,处理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7.3、承包方式:本工程工程承包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计价方式,即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关于总价包干的说明:因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招标人在招标阶段提供的招标清单仅供参考,由投标人自主投标报价并可自行补充清单项目,投标工程量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即:在工程承包范围内,实际项目工程量与合同一致时按总价包干。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或未根据其设计需要增补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材料品牌施工前需招标人确认。
7.4、主要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以本项目电气设备技术要求、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合同为准。
三、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类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3.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本项目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3.1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信息为准)。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01日至2021年0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1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80号E区三楼
联系人: 谢工
招标代理: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联系人: 马工、刘工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招标代理: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