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维护维修项目(南校区、海珠校区、越秀校区、北校区、花都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设计服务综合评选公告
2021-05-12
招标编号:202104003407017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维护维修项目(南校区、海珠校区、越秀校区、北校区、花都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设计服务综合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维护维修项目(南校区、海珠校区、越秀校区、北校区、花都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设计服务。
采购1家供应商作为中选人。
二、报价要求
参选人对本项目服务工作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了项目涉及的全部费用。
三、项目内容
四、项目总体
(1)项目一:市教育局城职院花都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
工程内容:拆除原建筑二层危房结构(约1500㎡),局部路面铺贴地面砖;挡土墙修复及加固。旧仓库新建围墙加固。工程总投资约300万元(建安费约255万元)。
(2)项目二:市教育局城职院2021年海珠、越秀和北校区维护维修项目设计。
工程内容:北校区1、2、4、5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约12150㎡,海珠校区1、5、6、8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约7050㎡,外墙渗漏做修复处理及重新刷外墙漆。工程总投资约649万元(建安费约557万元)。
(3)项目三:市教育局城职院2021年南校区维护维修项目设计。
工程内容:南校区2、3、4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约8030㎡,外墙脱落及渗漏,做修复处理及重新刷外墙漆;南校区部分旧围墙拆除重建;图书馆后山边坡修复及加固处理。工程总投资约828万元(建安费约720万元)。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
五、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设计工期要求
(一)服务范围:
包括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审查及预算评审阶段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
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及修改、施工图设计及修改、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预算评审、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市财政投资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决算的原则,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概算批复的范围。
(二)服务内容详见下表(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范围和内容):
(三)服务期限:设计总工期为 15日历天。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中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量、绘制好原建筑图(平面图、外立面图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图纸)及做好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各个节点不同角度的效果图(不少于8张)。方案确定后8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预算评审阶段发现图纸问题后2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对采购人提出的修改意见需在2日历天内回复或修改完图纸。
六、服务要求
1.中选人应将设计及相关技术工程的工作大纲、实施计划等,提前报送采购人审批。
2.中选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根据采购人使用功能要求重新进行平面布置,对设计方案作规范性和合理性审查提出合理意见并负责优化和修改,采购人确认后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中选人除应按上款要求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4.中选人应主动配合采购人,提供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规定所须的技术文件,并按采购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并参加相关会议。
5.中选人需指派设计代表到工程项目现场进行驻场工作,现场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用报价中,不再另行收费;设计代表参与主要施工工序验收和现场指导。
6.中选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时提供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建所需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7.中选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要求修改图纸,不得另外收取设计费及绘图费。
8.将本项目形成的工程文件和电子文档案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负责,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在内容、格式、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9.出具本项目形成的电子档案质量保证书。
七、设计要求
1.工程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工程设计如涉及绿色建筑要求的需按照上级政策执行,如无法实施,需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报批手续。
2.工程设计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污水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4】16号文)和其他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3.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的要求,并能够通过相关审查。
4.设计应符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文件有关规定和设计方案的有关要求。
八、人员配备要求
备注:
★1.上述人员均不得兼任,均需为中选人正式员工。
注:须提供综合评选截止日前6个月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中选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选后需提供参选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采购人核实。)
★2.中选人不得擅自更换已确定为本项目的设计服务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应提前书面提出更换人员的原因及更换人员的名单,更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参选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同时中选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中选人有合法理由(如服务人员因死亡、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职责)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人批准更换相关人员的,中选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项目设计工作须由上述人员主持完成。采购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中选人设计代表按采购人要求驻场办公。当中选人工作进度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项目负责人驻场办公,必要时,需按采购人要求增加或更换相关人员,直至整改完毕。
★4.中选人所派出的服务本项目的设计专业人员须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本着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开展工作。如出现服务人员未按照合同履行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满足工作要求,不遵守管理制度,服务态度恶劣,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的,中选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予以撤换,所调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参选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且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注:上述4项★条款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如发现中选人委派的人员非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或中选人将本项目转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中选人还应另行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采购人将中选人列入失信企业,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九、其它服务要求
1.中选人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工作。
2.中选人须配备保证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脑等)和设计绘图软件等。
3.中选人应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服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工作内容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核项目的相关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相关审核情况。
十、报价与付款方式
1.报价要求:用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报价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以“1-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下浮率范围:0.00%≤下浮率≤30.00%。下浮率必须为固定值(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但不得采用区间形式(如:下浮率为 1%~2%)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应包括中选人为完成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中选人不得就报价以外的费用另外向采购人申请支付。
2.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按以下各阶段进行支付,实际支付金额以预算评审结果为准。
十一、参选人资格
1.参加综合评选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6填写参选申请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评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6填写参选申请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评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不准参加本次资格准入参选;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准入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准入资格。(提供承诺函)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6.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十二、综合评选方式
本项目拟邀请符合资格的机构参与本项目的综合评选,最终选取1家供应商承接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维护维修项目(南校区、海珠校区、越秀校区、北校区、花都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设计服务。截止开标时间,有效投标人数不足三家时,评选继续进行。
十三、获取评选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至本次综合评选代理机构处或网上报名,并获取评选文件:
(1)登记表(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2)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获取评选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获取评选文件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获取评选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6)综合评选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如需网上报名,请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发至代理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综合评选时间及地点
1.综合评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会议室。
2.综合评选时间:2021年5月19日15时00分。
3.递交参选文件时间: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5时00分,提交参选文件时间:2021年5月19日14时30分00秒至15时00分00秒。
4.逾时递交参选文件的,将不予接收。
5.递交参选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会议室。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2.联系人:唐老师
3.联系电话:020-86383363
4.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联系人:黄工
6.联系电话:020-83812782
7.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六、现场踏勘、答疑
本项目于2021年5月14日10 时00分在广园中路248号,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正门口集中,进行现场勘查、答疑,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6375481。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派代表参加现场勘查,派出人员需按时到达,过期不候,如不派出人员的,视为对现场勘查内容无异议,供应商派出人员参与现场考察的,其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意外事故等,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2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维护维修项目(南校区、海珠校区、越秀校区、北校区、花都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设计服务。
采购1家供应商作为中选人。
二、报价要求
参选人对本项目服务工作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了项目涉及的全部费用。
三、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报价限价(万元) |
1 | 市教育局城职院花都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 | 8.9 |
2 | 市教育局城职院2021年海珠、越秀和北校区维护维修项目设计 | 19.4 |
3 | 市教育局城职院2021年南校区维护维修项目设计 | 25.2 |
4 | 合计 | 53.5 |
四、项目总体
(1)项目一:市教育局城职院花都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
工程内容:拆除原建筑二层危房结构(约1500㎡),局部路面铺贴地面砖;挡土墙修复及加固。旧仓库新建围墙加固。工程总投资约300万元(建安费约255万元)。
(2)项目二:市教育局城职院2021年海珠、越秀和北校区维护维修项目设计。
工程内容:北校区1、2、4、5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约12150㎡,海珠校区1、5、6、8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约7050㎡,外墙渗漏做修复处理及重新刷外墙漆。工程总投资约649万元(建安费约557万元)。
(3)项目三:市教育局城职院2021年南校区维护维修项目设计。
工程内容:南校区2、3、4号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约8030㎡,外墙脱落及渗漏,做修复处理及重新刷外墙漆;南校区部分旧围墙拆除重建;图书馆后山边坡修复及加固处理。工程总投资约828万元(建安费约720万元)。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
五、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设计工期要求
(一)服务范围:
包括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审查及预算评审阶段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
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及修改、施工图设计及修改、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预算评审、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市财政投资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决算的原则,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概算批复的范围。
(二)服务内容详见下表(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范围和内容):
序号 | 阶段 | 服务内容 |
1 | 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校区总平图、建筑平面图)进行现场勘察,并对所有的建筑及挡土墙、围墙等进行勘探测量,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绘制好原建筑现状的基础图纸,包括:建筑专业(平面图、外立面图)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图纸。挡土墙及围墙的勘察结果需出具正式的勘察及鉴定报告。 (2)根据批准的概算范围做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3)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并做好材料表),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方案阶段需提供正式的方案文本以及各个节点不同角度的效果图(不少于8张)。 (5)提交勘察资料报告及施工图文件(建筑、结构等)不少于6套。 备注:本项目采购人只提交原始平面图,中选人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复核。涉及与设计相关所需要的资料数据,由中选人自行勘察测量。如因测量数据错误,导致图纸错漏,由中选人承担所有责任。 |
2 | 施工图审查及预算评审阶段 |
(1)配合施工图审查单位做好技术审查,按要求做好答疑及图纸修改。 (2)配合预算评审单位的造价审核,并补充及修改相关图纸。如有必要,需到现场配合解释答疑工作。 |
3 | 招标阶段 | 配合采购人的施工招标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资料。 |
4 | 施工阶段 |
指派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设计代表1名到工程项目现场进行驻场工作。 参加图纸会审,并进行设计交底。 配合采购人进行材料选择及定板,以体现设计的风格。 及时配合跟进施工过程,对采购人要求的变更,应提出可靠的建设性意见。 需要出正式设计变更文件及修改图纸的,应在3日历天内出具书面变更。 参加工程例会。 配合采购人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签字确认,并提供建设工程的使用维护说明。 |
5 | 结(决)算阶段及资 料归档 |
汇总提交所有设计图纸及相关过程资料,配合采购人资料归档。 配合结(决)算评审工作。 |
6 | 其他 | 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
(三)服务期限:设计总工期为 15日历天。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中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量、绘制好原建筑图(平面图、外立面图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图纸)及做好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各个节点不同角度的效果图(不少于8张)。方案确定后8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预算评审阶段发现图纸问题后2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对采购人提出的修改意见需在2日历天内回复或修改完图纸。
六、服务要求
1.中选人应将设计及相关技术工程的工作大纲、实施计划等,提前报送采购人审批。
2.中选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根据采购人使用功能要求重新进行平面布置,对设计方案作规范性和合理性审查提出合理意见并负责优化和修改,采购人确认后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中选人除应按上款要求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4.中选人应主动配合采购人,提供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规定所须的技术文件,并按采购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并参加相关会议。
5.中选人需指派设计代表到工程项目现场进行驻场工作,现场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用报价中,不再另行收费;设计代表参与主要施工工序验收和现场指导。
6.中选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时提供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建所需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7.中选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要求修改图纸,不得另外收取设计费及绘图费。
8.将本项目形成的工程文件和电子文档案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负责,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在内容、格式、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9.出具本项目形成的电子档案质量保证书。
七、设计要求
1.工程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工程设计如涉及绿色建筑要求的需按照上级政策执行,如无法实施,需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报批手续。
2.工程设计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污水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4】16号文)和其他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3.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的要求,并能够通过相关审查。
4.设计应符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文件有关规定和设计方案的有关要求。
八、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配备人员 | 数量 | 基本要求 |
提供证明资料 (复印件)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
2 | 土建工程师 | 1 | 大专或以上学历,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毕业证、职称证 |
3 | 结构工程师 | 1 | 大专或以上学历,结构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毕业证、职称证 |
4 | 驻场设计师 | 1 | 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熟悉设计软件,具有工地实际经验。 | 毕业证、身份证 |
合计 | 5 |
★1.上述人员均不得兼任,均需为中选人正式员工。
注:须提供综合评选截止日前6个月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中选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选后需提供参选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采购人核实。)
★2.中选人不得擅自更换已确定为本项目的设计服务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应提前书面提出更换人员的原因及更换人员的名单,更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参选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同时中选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中选人有合法理由(如服务人员因死亡、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职责)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人批准更换相关人员的,中选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项目设计工作须由上述人员主持完成。采购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中选人设计代表按采购人要求驻场办公。当中选人工作进度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项目负责人驻场办公,必要时,需按采购人要求增加或更换相关人员,直至整改完毕。
★4.中选人所派出的服务本项目的设计专业人员须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本着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开展工作。如出现服务人员未按照合同履行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满足工作要求,不遵守管理制度,服务态度恶劣,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的,中选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予以撤换,所调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参选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且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注:上述4项★条款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如发现中选人委派的人员非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或中选人将本项目转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中选人还应另行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采购人将中选人列入失信企业,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九、其它服务要求
1.中选人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工作。
2.中选人须配备保证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脑等)和设计绘图软件等。
3.中选人应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服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工作内容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核项目的相关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相关审核情况。
十、报价与付款方式
1.报价要求:用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报价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以“1-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下浮率范围:0.00%≤下浮率≤30.00%。下浮率必须为固定值(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但不得采用区间形式(如:下浮率为 1%~2%)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应包括中选人为完成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中选人不得就报价以外的费用另外向采购人申请支付。
2.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按以下各阶段进行支付,实际支付金额以预算评审结果为准。
序号 | 服务阶段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1 | 预付款 | 合同签订生效,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 | 支付合同价的10% |
2 | 提交施工图后 | 提交施工图后及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 | 支付合同价的40% |
3 | 完成施工图审查及预算评审 | 取得施工图审查报告及预算评审报告后,提出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 | 支付至合同价的80% |
4 | 尾款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归档资料,提出支付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 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
十一、参选人资格
1.参加综合评选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6填写参选申请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评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6填写参选申请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评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不准参加本次资格准入参选;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准入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准入资格。(提供承诺函)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6.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十二、综合评选方式
本项目拟邀请符合资格的机构参与本项目的综合评选,最终选取1家供应商承接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维护维修项目(南校区、海珠校区、越秀校区、北校区、花都校区校园功能微改造)设计服务。截止开标时间,有效投标人数不足三家时,评选继续进行。
十三、获取评选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至本次综合评选代理机构处或网上报名,并获取评选文件:
(1)登记表(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2)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获取评选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获取评选文件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获取评选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6)综合评选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如需网上报名,请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发至代理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综合评选时间及地点
1.综合评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会议室。
2.综合评选时间:2021年5月19日15时00分。
3.递交参选文件时间: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5时00分,提交参选文件时间:2021年5月19日14时30分00秒至15时00分00秒。
4.逾时递交参选文件的,将不予接收。
5.递交参选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会议室。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2.联系人:唐老师
3.联系电话:020-86383363
4.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联系人:黄工
6.联系电话:020-83812782
7.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六、现场踏勘、答疑
本项目于2021年5月14日10 时00分在广园中路248号,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正门口集中,进行现场勘查、答疑,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6375481。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派代表参加现场勘查,派出人员需按时到达,过期不候,如不派出人员的,视为对现场勘查内容无异议,供应商派出人员参与现场考察的,其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意外事故等,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