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为拍摄电影《烽火逆行》提供资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1-05-19
招标编号:202105007309030
一、采购人:韶关学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105007309030
三、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学院为拍摄电影《烽火逆行》提供资金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99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韶关学院为拍摄电影《烽火逆行》提供资金,完成纪录片电影《烽火逆行》的拍摄制作,并拥有该电影联合摄制方的署名权及相关使用权。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本采购项目涉及专业性比较强、制作难度大、从编辑到拍摄制作对专业能力的要求较高,需要专业的团队;
2、广州星尘极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合作拍摄电影的题材非常熟悉,有丰富的经验,有专业型人才队伍,能保证合作项目顺利实施。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星尘极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玫瑰一街6号自编之2。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陈军,工作单位:韶关学院政法学院,职务职称:教授
2.专家2:姓名:李国荣,工作单位:韶关市广播电视台,职务职称:高级记者
3.专家3:姓名:阮涛,工作单位:广州广电传媒集团,职务职称:主任记者
4.专家4:姓名:苗仪,工作单位:原韶关市图书馆,职务职称:副研究员
5.专家5:姓名:崔俊,工作单位: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职务职称:副研究员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具有唯一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建议韶关学院与广州星尘极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20日止。
十、联系事项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3日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105007309030
三、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学院为拍摄电影《烽火逆行》提供资金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99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韶关学院为拍摄电影《烽火逆行》提供资金,完成纪录片电影《烽火逆行》的拍摄制作,并拥有该电影联合摄制方的署名权及相关使用权。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本采购项目涉及专业性比较强、制作难度大、从编辑到拍摄制作对专业能力的要求较高,需要专业的团队;
2、广州星尘极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合作拍摄电影的题材非常熟悉,有丰富的经验,有专业型人才队伍,能保证合作项目顺利实施。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星尘极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玫瑰一街6号自编之2。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陈军,工作单位:韶关学院政法学院,职务职称:教授
2.专家2:姓名:李国荣,工作单位:韶关市广播电视台,职务职称:高级记者
3.专家3:姓名:阮涛,工作单位:广州广电传媒集团,职务职称:主任记者
4.专家4:姓名:苗仪,工作单位:原韶关市图书馆,职务职称:副研究员
5.专家5:姓名:崔俊,工作单位: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职务职称:副研究员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具有唯一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建议韶关学院与广州星尘极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20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工 | 联系电话:0751-888721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郭老师 | 联系电话:0751-8120194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中华新街52号4楼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电话:0751-8887218 |
传真:0751-6107200 | 邮编:512000 |
(三)采购人:韶关学院 |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
联系人:郭老师 | 联系电话:0751-8120194 |
传真:/ | 邮编:512000 |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