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非遗立项宣传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2021-06-15
招标编号:202105010407017
   区级非遗立项宣传制作项目服务商比选工作已经启动,为更好地开展区级非遗立项宣传制作工作,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区级非遗立项宣传制作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5.6万元。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
二、报价要求
1.参选人对本项目总价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5.6万元,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包含中选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中选人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中选单位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区级非遗立项的目的和意义
面塑艺术在我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发展历史,是中国民间传统文化艺术之一,也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保护项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建立健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代表性名录体系,推动非遗保护工作。同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的精神,将优秀非遗文化中的工匠精神植入我校稿技能人才培养之中。
四、面塑非遗项目分析及人才培养计划
1.面塑非遗项目分析:
近年来国家对非遗文化的重视和支持,而各项非遗文化在市场的发展上也是试探摸索阶段,存在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前景,而非在固化或者原有的模式上不变的传承,因此结合各项非遗文化的特点在未来也会产生新的就业岗位和人才需求。以广绣,木雕等非遗项目为例,在市场发展的冲击下,因纯欣赏性作品价格昂贵,会逐步寻求能走进广大生活群众的生活用品,生活空间当中的产品,如广绣结合服装刺绣,裙褂设计,木雕结合室内装饰设计,生活用品等。
2.人才培养及专业发展计划:
(1)针对市场人才需求,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教学设计及课程内容,对应岗位需要培养一批具备一定面塑技艺的学生。
(2)开展校企合作,依据企业的人才和产品的需求,链接市场,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和创业的机会。
(3)结合我校的办学特色,针对精准扶贫,对黔南班、广府班等进行专门的对应课程教学,传授技能,支持学生就业创业,帮助逐步脱贫致富。
(4)根据人才的技能特点,切合相应的专业,如幼师、广告动漫、养老护理等,开设面塑课程,增加学生技能技艺,拓展学生就业空间。
五、区级非遗立项的所需材料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为“面塑艺术”申报广州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包括文本、视频、图片、辅助材料等申报所需材料,并完成最终申报材料的修改、装订、现场受理及文件递交等。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重点突出。根据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发文件要求格式进行填写。
2.申报录像片5-7分钟,清楚介绍项目核心价值和关键内容。技术要求:MP4/AVI/MOV格式,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1920*1080P。内容要求:应是专为本次项目申报制作的录像,而不是任何已有的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的视频资料。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
3.纸质材料:按要求打印申报材料。
4.多媒体材料(以U盘提供)
(1)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含Word和PDF版本)
(2)项目代表性图片和分布图电子文本(JPEG格式)
(3)项目申报录像片
(4)其他音频、视频、图片、文字等辅助性材料。
(5)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材料、保护单位承诺、传承人(群体)统一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PDF格式)。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服务商长期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领域工作,熟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流程和特点;
2.服务团队具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制作经验,同类型的项目不少于10个;
3.项目响应及时。专门成立项目执行小组,工作日内及时响应。针对项目重点难点问题,1个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线上线下指导同时进行;
4.增值服务:如本次申报未通过,继续在其它区跟进申请,包括两次的重复立项上报,不收取费用。但如遇到需要调整材料,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费用包括:申报表修改、申报视频修改、增加辅助材料(具体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布的最新材料要求为准)。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期:签订协议后6交付
2.质量要求:以申报广州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标准。
3.产品交付:纸质材料,按要求打印申报材料;多媒体材料,以U盘提供。
4.在项目进行期间,中选人要根据进度及时安排出样片,并组织采购人审核、修订,及时反馈避免大规模返工现象。
5.本项目所制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
6.售后服务要求:申报材料验收合格交付后,中选人须无偿为学校保存拍摄视频和项目工程文件至项目递交申报材料到主管部门。
7.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中选人开具合同总金额的70%的合法正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70%合同款,中选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材料,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合同款(如遇采购人结算程序原因或寒暑假可适当延长支付日期)。
六、区级非遗项目申报流程
1.筹备:
中选人成立申报项目小组,与传承人或当地文化馆方面沟通,做到信息交流无误,了解传承人及其项目技艺的特点与技艺步骤,以及传承人目前所在传承场所的现状等。辅助材料的整理。
2.文案编写:
项目定位和用途分析,此时传承人向采购人提供资料,撰写完成后交与传承人审阅及专家审阅。
3.申报片拍摄、制作:
(1)摄影组前往传承人所在的技艺传承场所拍摄所需素材,需要传承人与摄影组密切配合完成。
(2)在申报片拍摄完成后,采购人与传承人及相关人员协商,整个申报片所需的镜头、特写、音乐、配音风格等事项,由后期剪辑组结合申报片、配音稿对所拍素材进行剪辑制作,最后完成5-8分钟的DVD格式(或MP4格式)的原版录像资料。
七、其它要求
1.合同期内中选人应当保护项目相关的一切机密资料,中选人都不得外泄。签订合同后约定好时间开机,中选人要保证在合同期内完成片子制作,并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2.在得到客户的同意后,中选人与采购人约定好时间开机。
3.后期制作:特效、剪辑。
4.申报片制作完成后交给采购人审核,如需要调整,中选人修改后再呈交采购人。
5.作品输出AVI数据盘、网络格式等。
八、参选人资格
1.应具备以下参选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6填写参选申请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6填写参选申请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比选方式
本项目拟邀请符合资格的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最终选取1家机构承接区级非遗立项宣传制作项目。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三家公司参与本次比选,否则需重新组织比选。
十、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至本次比选代理机构处或网上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登记表(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2)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获取比选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获取比选文件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获取比选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6)比选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如需网上报名,请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发至代理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一、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会议室
2.比选时间:2021年6月24日14:30
3.递交相关资料时间: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6月24日14:30,提交资料时间:2021年6月24日下午14时00分00秒至14时30分00秒
4.逾期递交资料的,将不予接收。
5.递交相关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州市技师学院
2.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联系人:唐工
4.联系电话:020-83812782
5.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