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2021-2025年)项目比选公告

2021-07-07
招标编号:202106020207017
    从化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2021-2025年)项目服务商比选工作已经启动,为更好地开展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工作,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从化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2021-2025年)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940,000.00元。
服务期: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最终成果。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工作范围
从化区行政范围内。
四、报价要求
1.参选人对从化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2021-2025年)项目的总价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940,000.00元,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包含中选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专家费用及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中选人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中选单位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工作对象
从化区行政区域内利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公共绿地、广场、水域、站场、站台、码头等场所设置的灯箱、喷绘、展示牌、橱窗、实物实体造型、电子显示装置、投影等广告设施。
规划不涉及利用工地围墙、在建工地楼体、烂尾楼、公共设施(含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交通工具(含公共汽车、船舶、地铁等)、气球等升空器具、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公共空间以及其他载体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六、工作目标
将从化区户外广告打造为城市氛围营造亮点、城市品质展示窗口、城市品牌宣传平台,推动实现广州“四个出新出彩”、“老城市新活力”和从化区高水平建设“幸福美丽生态之城”的目标。
七、工作内容
中选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省、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
4)《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穗府令173号);
5)《城市容貌标准(DBJ440100/T 126-2012)》;
6)《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修正版)》(2020);
7)《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0—2025年)》;
8)《广州市第二批传统商业街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
9)《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20);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政策性文件要求。
 中选人提供从化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2021-2025)项目服务的规划内容如下:
(1)现状调研与分析
中选人对规划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现状进行现场踏勘,梳理、明确户外广告空间设置情况、分布现状与特征,从建筑协调性、环境协调性以及设施安全等方面着手,分析现状户外广告设置存在的问题以及形成原因,并通过集中座谈,上门走访座谈,征求行业协会、商户的设置意愿。
(2)点位筛选与设置措施
在充足的现状调研基础上,中选人应以国家技术规范及安全为原则,通过分析现状户外广告品质,结合《专项规划》等现有设置规范指引,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相关分析,科学筛选广告点位。主要包括:
1)户外公益广告点位空间布局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位规划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的城市主要出入口、重点路段和核心区域布点附着于建构筑物和独立落地式户外公益广告,进行空间布局,明确位置和形式,并制定户外公益广告设置指引。
2)户外商业广告点位空间布局
结合《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0-2025年)》对户外广告的布局要求,对拟规划的附属于建构筑物的户外商业广告点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不少于26处),明确户外商业广告点位区位,形成现状户外广告点位分布图表和规划户外广告点位分布图表。
3)户外商业广告点位设置措施
中选人从整体提升户外广告的设置水平与发布质量、保障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出发,对规划范围内户外商业广告采取拆除、保留、提档等整治措施,在空间布局基础上对户外广告设施的总量、位置、形式、色彩、照明与动态等要素进行品质控制,遵循《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办法》(穗府令173号)相关规定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对突破相关规范需予以论证的点位开展专项论证。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划依据规定外,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户外商业广告点位设置方案
中选人对拟规划的户外商业广告点位进行点位设置要求表达,对户外广告的设置地点、位置、形式、规格等提出通用规定,明确分类设置指引,有效衔接《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0—2025年)》《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修正版)(2020)》等;提出所有户外广告点位的设置位置、类型、数量、材质、照明、动态和属性等具体规定,提供优秀可供参考实施的案例。一般点位以图框标识和文字形式明确具体设置要求。需论证的点位编制附带设置论证及具体点位设置方案,在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与建筑立面一体化设计、与夜景照明一体化设计等,达到街区环境升级、广告技术创新升级、街景魅力升级等,形成改造前后比对,并落实户外商业广告中公益广告宣传需求。
(4)户外商业广告点位管理图则
根据采购人需求,中选人将各商业广告点位方案形成管理图则(包含但不限于列明建筑物权属人及建筑权属性质),明确强制性要求,用于后续审批、实施、出让,使规划管理的刚性与弹性相结合。
八、成果要求
1.成果包括技术文件(含说明书、管理图则)、汇报文本、征求意见与历次审查意见附件。
2.最终文本文件一式五份,规格为A3,彩色全本,短边装订,软封面胶装;全套计算机文件光盘2套,光盘正面上标识规划项目的完整名称、项目阶段、编制单位、编制时间等。
3.中间评审成果,可根据规划汇报和审查实际需要提供,正式规划成果必须同时提供上述所有规定的成果内容。
九、付款方式
1.双方同意,采购人共分为3期支付合同价款:
(1)第一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向中选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
(2)第二期:自中选人依约将全部委托成果报送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0%;
(3)第三期:自中选人依约交付的委托成果全部通过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评审同意,并通过区政府批准予以印发公布实施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
2.中选人须在采购人每期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为采购人开具等额正式发票后采购人安排付款事宜,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负任何责任。因财政拨款等非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或出现其他不符合前述约定的情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参选人资格
1.应具备以下参选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6填写参选申请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6填写参选申请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注:由于机构改革导致城乡规划编制无法续期资质证书,此种情况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比选方式
本项目拟邀请符合资格的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最终选取1家机构承接从化区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2021-2025年)项目。截止开标时间,有效投标人数不足三家时,比选继续进行。
十二、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至本次比选代理机构处或网上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登记表(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2)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获取比选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获取比选文件时间为: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获取比选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6)比选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如需网上报名,请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发至代理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会议室
2.比选时间:2021年7月14日10:00
3.递交相关资料时间: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10:00,提交资料时间:2021年7月14日上午9时30分00秒至10时00分00秒
4.逾期递交资料的,将不予接收。
5.递交相关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州市从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联系人:杜先生
3.联系电话:020-62163011
4.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联系人:唐小姐
6.联系电话:020-83812782
7.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