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监理及交通信号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4-2021-03846
项目编号:202105008206015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监理及交通信号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5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花都区信号优化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信号优化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3,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为24个月
合同包2(花都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合理性评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合理性评估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3,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周期为24个月,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相关文件所指定的技术服务工作,并完成相关成果报告。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合同包3(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1)):
合同包预算金额:12,1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维护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120,000.00 | 12,1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为24个月
合同包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2)):
合同包预算金额:12,1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维护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120,000.00 | 12,1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为24个月
合同包5(交通信号设施监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40,000.00 | 1,3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完毕并通过最终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花都区信号优化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花都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合理性评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3(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项目(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5(交通信号设施监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2019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子包3、子包4)
(4)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适用于子包5)
(5)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6日至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08月06日09时30分至2021年08月06日10时00分
2.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方式一、供应商可以携带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打印版一份,可不盖章)至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进行现场登记;
方式二、
(1)供应商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发送至邮箱 gzqunsheng@gzqunsheng.com,邮件主题简要注明项目名称与单位名称;
(2)根据上述邮箱回复的银行账号或微信收款码缴费,缴费时备注供应商名称,并把缴费截图发回上述邮箱;
(3)我司收到缴费截图后将开出收费凭证及采购文件发回供应商邮箱即登记完成。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4号
联系方式:020-8316609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姐
电 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