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东侧围墙和驻兵楼停车场新建项目工程(第三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东侧围墙和驻兵楼停车场新建项目工程(第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6019106015
项目名称: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东侧围墙和驻兵楼停车场新建项目工程(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559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559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东侧围墙和驻兵楼停车场新建项目工程(第三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拆除东侧和南侧部分围墙原有栏杆,沿柱子加高围墙,涂刷外墙漆,风格与营区西侧围墙保持一致。2.驻兵楼西侧区域进行场地整平,划线建设停车场,并采购充电桩等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其他:
1)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6、合同履约期限:施工工期:50个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5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磋商文件格式6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报价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6) 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登记获取文件时提供《获取文件登记表》(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至 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gdgpo.czt.gd.gov.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
联系方式:曾警官 020-82133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姐
电 话: 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