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路边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项目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1-11-19
招标编号:2021100530060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10053006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路边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项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人需求内容有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11-30 10:00:00,更正为:2021-12-0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1-11-30 10:00:00,更正为:2021-12-06 10:00:00。

子包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或投标产品2018年1月1日(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同类型设备案例。以下需提供投标人的业绩清单及采购合同等证明资料,每提供1个采购合同得1分,最高10分。同一案例不得重复计分。(1)业绩清单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业主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简要说明、合同金额页、业主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等。(2)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金额可隐去)、签字盖章页、发票(如分期开具的,可出具任何一期)、验收意见(以用户盖章或专家签字为准)的复印件。(3)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案例的真实性,并提供业主联系方式以备查验。未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者上述业绩材料中各单项业绩说明及证明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现更正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2018年1月1日(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同类型设备案例。以下需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业绩清单及采购合同等证明资料,每提供1个采购合同得1分,最高10分。同一案例不得重复计分。(1)业绩清单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业主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简要说明、合同金额页、业主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等。(2)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金额可隐去)、签字盖章页、发票(如分期开具的,可出具任何一期)、验收意见(以用户盖章或专家签字为准)的复印件。(3)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案例的真实性,并提供业主联系方式以备查验。未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者上述业绩材料中各单项业绩说明及证明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其业绩不予认定。备注:同款设备是指至少包含本子包采购设备之一。

子包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或投标产品2018年1月1日(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同类型设备案例。以下需提供投标人的业绩清单及采购合同等证明资料,每提供1个采购合同得1分,最高10分。同一案例不得重复计分。(1)业绩清单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业主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简要说明、合同金额页、业主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等。(2)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 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金额可隐去)、签字盖章页、发票(如分期开具的,可出具任何一期)、验收意见(以用户盖章或专家签字为准)的复印件。(3)投标人方需保证所提供案例的真 实性,并提供业主联系方式以备查验。 未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者上述业绩材料中各单项业绩说明及证明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现更正为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2018年1月1日(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同类型设备案例。以下需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业绩清单及采购合同等证明资料,每提供1个采购合同得1分,最高10分。同一案例不得重复计分。(1)业绩清单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业主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简要说明、合同金额页、业主联系人与联系电话等。(2)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 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金额可隐去)、签字盖章页、发票(如分期开具的,可出具任何一期)、验收意见(以用户盖章或专家签字为准)的复印件。(3)投标人方需保证所提供案例的真实性,并提供业主联系方式以备查验。未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者上述业绩材料中各单项业绩说明及证明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其业绩不予认定。备注:同款设备是指至少包含本子包采购设备之一。

2、原招标文件:“数采及智能化质控联动仪”“智能化质控联动仪”。

现更正为数采及智能化质控联动装置(具备站房环境监控数据采集、展示及控制功能)

3、原招标文件:本项目包组2核心产品为“交通流及车型识别检测系统",核心产品同一品牌产品投标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分项报价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

现更正为本项目包组2核心产品为“数采及智能化质控联动装置(具备站房环境监控数据采集、展示及控制功能),核心产品同一品牌产品投标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分项报价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

4、原招标文件:符合标准机架式安装规格,总体高度为10U,深度能容纳所需配件。

现更正为符合标准机架式安装规格,总体高度不大于10U,深度能容纳所需配件。

5、原招标文件:(1)设备配置:处理器:≥1.9 GHz;内存:≥4G;存储容量:≥500GB;15英寸触摸屏;6路RS485总线网口;6路模拟量输入接口;3路开关量量输入,1路开关量输出接口;2路光继电器phtomos输出控制口,负载220V/5A:2路IP网络接口,10/100M自适应;4路USB接口;4G物联网传输模块。

现更正为(1)设备配置:处理器:≥1.9 GHz内存:≥4G存储容量:≥500GB15英寸触摸屏;6路RS485总线网口6路模拟量输入接口3路开关量量输入,1路开关量输出接口2路光继电器phtomos输出控制口,负载220V/5A:2路IP网络接口,10/100M自适应4路USB接口4G物联网传输模块。

6、原招标文件:15英寸触摸屏

现更正为15英寸触摸屏

7、原招标文件:支持常规采集及质控管路控制切换,支持自动机及手动切换。

现更正为支持或具备常规采集及质控管路控制切换,支持或具备自动机及手动切换。

8、原招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应用需求,且不存在第三方侵权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现更正为★(2)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若招标产品无国家或行业标准,则按采购人提出的有关应用需求执行,且不存在第三方侵权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此更正通知为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路边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

联系方式:020-2836859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姐

电  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路边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项目采购招标文件(20211119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