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大东街道2021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项目(第二期)比选公告
2021-11-30
招标编号:202111064208020
越秀区大东街道2021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项目(第二期)服务商比选工作已经启动,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越秀区大东街道2021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项目(第二期)
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3.104866万元。
工期:按采购人要求。
二、报价要求
参选人对本项目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43.104866万元,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三、招标范围
越秀区大东街道2021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项目(第二期)。
四、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五、交货和验收
5.1 参选人必须提供其投标拆卸工程执行的制造标准和安装、测试、验收标准。
5.2 供需双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拆卸工程进行验收。
5.3 验收的技术指标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六、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6.1 中选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人,切实执行安全施工规程。
6.2 在拆违工作必须确保施工安全,过程中出现的施工安全事故一律由中选人负责。
6.3 须委托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运输单位实施清运(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工作规范
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八、付款方式
(一)任务下达:每次实施拆除、清运、监理任务前,由采购人向中选人下达工作任务单据,明确相关工作标的物、任务要求、所需工种机械台班数量、完成时限等。
(二)现场签证:拆除、清运、监理任务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组织中选人的相关人员予以现场确认,并在现场签证确认单上签名确认。现场签证确认单应注明当次拆除任务的具体地址、建构筑物结构、建构筑物栋层数、实际拆除总面积、实际使用的人员(工种)机械(型号)台班数量、实际清运的建筑废弃物数量等有关拆除清运的相关数据描述。如因工作需要连续施工作业的(夜间施工、超出预定时间施工等),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按实际产生工作量计算。
(三)结算审核:采购人对中选人、建筑废弃物清运单位提交的施工任务结算书予以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报区财政局申请评审,经评审核定后按程序申请区财政局划拨结算款。其中,施工任务结算书包括:拆除任务申请表、拆除(监理、清运)任务下达表、现场签证确认单、拆除(清运)前后比对照片、项目单价计价表(区财政局核定价格)、结算项目清单(含分部分项费用计价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 投标报价包括:参选人应被认为对报价以及服务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的正确性和完备性是满意的。参选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成本报价竞投,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追加费用。上述报价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参选人在服务清单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各项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定额测定费、建筑企业管理费、工程排污费、施工噪声排污费、堤围防护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五) 未在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表中包含的其他项目价格,以财政部门最终审核费用为准,按实结算。
(六) 中选人应在每次完成任务工作后 3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已完成的计量清单。采购人接到清单后核对已完成工作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前通知中选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中选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有效,作为款项支付的依据。
九、参选人资格
1.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选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选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选人需为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备案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比选方式
本项目拟邀请符合资格的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最终选取1家机构承接越秀区大东街道2021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项目(第二期)。截止开标时间,有效参选人数不足三家时,比选继续进行。
十一、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至本次比选代理机构处或网上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登记表(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2)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获取比选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负责)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获取比选文件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获取比选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6)比选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如需网上报名,请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发至代理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二、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704室会议室
2.比选时间:2021年12月8日;
3.递交相关资料时间: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15:00,提交资料时间:2021年12月8日14时30分00秒至15时00分00秒。
4.逾期递交资料的,将不予接收。
5.递交相关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704室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
2.联系人:宁先生
3.联系电话:020-37637720
4.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联系人:黎先生
6.联系电话:020-83812782
7.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越秀区大东街道2021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项目(第二期)
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3.104866万元。
工期:按采购人要求。
二、报价要求
参选人对本项目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43.104866万元,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三、招标范围
越秀区大东街道2021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项目(第二期)。
四、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五、交货和验收
5.1 参选人必须提供其投标拆卸工程执行的制造标准和安装、测试、验收标准。
5.2 供需双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拆卸工程进行验收。
5.3 验收的技术指标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六、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6.1 中选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人,切实执行安全施工规程。
6.2 在拆违工作必须确保施工安全,过程中出现的施工安全事故一律由中选人负责。
6.3 须委托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的运输单位实施清运(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工作规范
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八、付款方式
(一)任务下达:每次实施拆除、清运、监理任务前,由采购人向中选人下达工作任务单据,明确相关工作标的物、任务要求、所需工种机械台班数量、完成时限等。
(二)现场签证:拆除、清运、监理任务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组织中选人的相关人员予以现场确认,并在现场签证确认单上签名确认。现场签证确认单应注明当次拆除任务的具体地址、建构筑物结构、建构筑物栋层数、实际拆除总面积、实际使用的人员(工种)机械(型号)台班数量、实际清运的建筑废弃物数量等有关拆除清运的相关数据描述。如因工作需要连续施工作业的(夜间施工、超出预定时间施工等),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按实际产生工作量计算。
(三)结算审核:采购人对中选人、建筑废弃物清运单位提交的施工任务结算书予以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报区财政局申请评审,经评审核定后按程序申请区财政局划拨结算款。其中,施工任务结算书包括:拆除任务申请表、拆除(监理、清运)任务下达表、现场签证确认单、拆除(清运)前后比对照片、项目单价计价表(区财政局核定价格)、结算项目清单(含分部分项费用计价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 投标报价包括:参选人应被认为对报价以及服务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的正确性和完备性是满意的。参选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成本报价竞投,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追加费用。上述报价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参选人在服务清单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各项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定额测定费、建筑企业管理费、工程排污费、施工噪声排污费、堤围防护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五) 未在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表中包含的其他项目价格,以财政部门最终审核费用为准,按实结算。
(六) 中选人应在每次完成任务工作后 3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已完成的计量清单。采购人接到清单后核对已完成工作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前通知中选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中选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有效,作为款项支付的依据。
九、参选人资格
1.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选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选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选人需为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备案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比选方式
本项目拟邀请符合资格的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最终选取1家机构承接越秀区大东街道2021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项目(第二期)。截止开标时间,有效参选人数不足三家时,比选继续进行。
十一、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至本次比选代理机构处或网上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登记表(原件,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2)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获取比选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负责)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获取比选文件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获取比选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6)比选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如需网上报名,请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发至代理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二、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704室会议室
2.比选时间:2021年12月8日;
3.递交相关资料时间: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15:00,提交资料时间:2021年12月8日14时30分00秒至15时00分00秒。
4.逾期递交资料的,将不予接收。
5.递交相关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704室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东街道办事处
2.联系人:宁先生
3.联系电话:020-37637720
4.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联系人:黎先生
6.联系电话:020-83812782
7.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