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土地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2022-08-20
招标编号:JG2022-15046
1.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土地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土地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服务
2.2 建设地点:广州冶炼厂场地
2.3 项目概况:
广州冶炼厂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95067平方米(暂定),根据招标人书面要求划分地块,每个地块开展独立的工作,形成独立的调查文件;该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64.99万元,并设土地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服务(含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等),如地块初步调查结论为无污染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风险评估。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40日历天内(包含完成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等全部服务工作)。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地块信息、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第72号)等规范,中标人需对广州冶炼厂场地(暂定面积约195067平方米),进行场地土壤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报告等,(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有污染情况且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需进行进一步详细调查的,由中标人开展相应的详细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收集与分析场地相关资料,并对土壤和地下水现场布点、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分别编制各地块场地土壤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报告等,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咨询论证及备案(获得备案批复)。
中标人需负责项目的各项报批及内外所需的各项协调事宜。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限价:人民币2464.99万元整(大写:贰仟肆佰陆拾肆万玖仟玖佰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须包含土壤和水监测。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5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查询页面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2 年 08 月 20 日至2022 年 08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扫描发至该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并根据招标代理电子邮件回复指示领取招标文件。如邮件未及时回复请致电:020-8381278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4.3 登记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申请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申请表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CMA证书复印件;
注: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4.4 投标人如未按要求完成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2 年 09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至2022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4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7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及其他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等媒体发布。
6.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6.4 中标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2号楼8楼
联系人:李工、梁工
电话:13660575120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2号楼8楼
电话:136605751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人:马工、刘工
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2022年08月20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土地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土地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服务
2.2 建设地点:广州冶炼厂场地
2.3 项目概况:
广州冶炼厂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95067平方米(暂定),根据招标人书面要求划分地块,每个地块开展独立的工作,形成独立的调查文件;该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64.99万元,并设土地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服务(含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等),如地块初步调查结论为无污染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风险评估。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40日历天内(包含完成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等全部服务工作)。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地块信息、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第72号)等规范,中标人需对广州冶炼厂场地(暂定面积约195067平方米),进行场地土壤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报告等,(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有污染情况且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需进行进一步详细调查的,由中标人开展相应的详细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收集与分析场地相关资料,并对土壤和地下水现场布点、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分别编制各地块场地土壤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报告等,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咨询论证及备案(获得备案批复)。
中标人需负责项目的各项报批及内外所需的各项协调事宜。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限价:人民币2464.99万元整(大写:贰仟肆佰陆拾肆万玖仟玖佰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须包含土壤和水监测。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5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查询页面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2 年 08 月 20 日至2022 年 08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扫描发至该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并根据招标代理电子邮件回复指示领取招标文件。如邮件未及时回复请致电:020-8381278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4.3 登记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申请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申请表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CMA证书复印件;
注: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4.4 投标人如未按要求完成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2 年 09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至2022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4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7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及其他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等媒体发布。
6.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6.4 中标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2号楼8楼
联系人:李工、梁工
电话:13660575120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2号楼8楼
电话:136605751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人:马工、刘工
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2022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