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2023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03011618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2023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1.饭堂数量描述更正;2.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描述更正;3.配送时间情况中地点描述更正。
更正内容: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2023年饭堂食材采购(北部片区)):
一、商务评分部份:
(1)食品安全责任险: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情况进行评审:保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得2分; 人民币500万元≤保额金额<人民 1000万元的,得1分; 保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的,得0分; 备注:1、提供针对本项目投保的承诺函(并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并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在该保险期限内),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如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金额受保险政策限制而无法购买保额达到壹千万元或以上的,投标人承诺“已按照保险政策限制的对应保险金额范围中的最高标准购买保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项不得分。
(2)配送时间情况:1、根据拟配送本次货物的仓储点距离北部片区以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分局大院食堂(广州市增城区府佑路99号)为主的配送行驶时间评审: 1.行车时间小于或等于30分钟,得10分; 2.30分钟小于行车时间小于或等于40分钟,得6分; 3.40分钟小于行车时间小于或等于50分钟:得3分; 4.其他情形,得0分。 【注:1、已具备符合要求仓储点的需提供以下任一仓储点证明:1)自有仓储场地产权证明;2)与业主或中介签订的租赁仓储场地的租赁合同 2、行车时间依据“百度地图”测算的行车时间为准,并需将测算的截图附上作为证明文件,无提供不得分。3、不具备符合要求仓储点的,投标人需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10日内完成租赁符合要求的仓储点,同时需说明承诺租赁的仓储点大概估算的行车时间,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仓储点应包含保鲜仓库、冷藏仓库、干货仓库,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2(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2023年饭堂食材采购(南部片区)):
一、第二章采购需求中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中的1.交货要求中(3)交货地点:24个饭堂,详见项目概述中饭堂情况表。
《其他》中的3.总体要求中(12)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年,每次赔付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每人最高赔付不得少于人民币2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在该保险期限内,并将该保险合同复印件作为签署项目合同的附件装订,否则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二、技术评分部份:
(1)配送方案:(1)对投标人提供的24个饭堂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审: ①针对各配送点配送流程; ②针对各配送点配送路线; ③服务热线; ④服务承诺; ⑤配送团队说明 1.涵盖上述内容项且配送地点包括24个饭堂,对每个配送饭堂有清晰列明具体配送路线,配送流程清晰、可靠,具有服务热线,服务承诺可行,配送团队说明完善,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2.涵盖上述内容项且配送地点包括24个饭堂,配送流程清晰、可靠性较高,配送路线清晰,具有服务热线,服务承诺可行,配送团队说明描述清晰,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涵盖上述内容项且配送地点包括24个饭堂,配送流程较为清晰、可靠性一般,配送路线模糊,具有服务热线,服务承诺基本可行,配送团队说明描述不够清晰,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 4.涵盖上述内容项且配送地点包括24个饭堂,配送流程不清晰、可靠性一般,配送路线模糊,具有服务热线但服务承诺不可行,配送团队说明描述不清晰,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5.无或其他,得0分。
三、商务评分部份:
(1)食品安全责任险: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情况进行评审:保额金额≥人民币600万元的,得2分; 人民币300万元≤保额金额<人民 600万元的,得1分; 保额金额<人民币300万元的,得0分; 备注:1、提供针对本项目投保的承诺函(并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并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在该保险期限内),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如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金额受保险政策限制而无法购买保额达到壹千万元或以上的,投标人承诺“已按照保险政策限制的对应保险金额范围中的最高标准购买保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2分,缺少任意一项不得分。
(2)配送时间情况:1、根据拟配送本次货物的仓储点距离南部片区以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新塘警务中心食堂(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6号)为主的配送行驶时间评审: 1.行车时间小于或等于30分钟,得10分; 2.30分钟小于行车时间小于或等于40分钟,得6分; 3.40分钟小于行车时间小于或等于50分钟:得3分; 4.其他情形,得0分。 【注:1、已具备符合要求仓储点的需提供以下任一仓储点证明:1)自有仓储场地产权证明;2)与业主或中介签订的租赁仓储场地的租赁合同 2、行车时间依据“百度地图”测算的行车时间为准,并需将测算的截图附上作为证明文件,无提供不得分。3、不具备符合要求仓储点的,投标人需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10日内完成租赁符合要求的仓储点,同时需说明承诺租赁的仓储点大概估算的行车时间,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仓储点应包含保鲜仓库、冷藏仓库、干货仓库,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公告声明: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上述内容全文对应已更正,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府佑路99号
联系方式:020-32858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沿江东三路15号1978文化创意产业园(东门)影视综合楼二楼1201-1204
联系方式:020-82624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20-82624008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