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噪音搬迁区综合利用开发策划资格审查结果和中标候选人公示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噪音搬迁区综合利用开发策划”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14日00:00至2023年4月18日00:00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2 |
(主)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成)广州市衡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成)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噪音搬迁区综合利用开发策划”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14日00:00至2023年4月18日00:00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成)广州市衡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成)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
投标金额 |
¥2,800,000.00元 |
¥2,820,000.00元 |
¥2,790,000.00元 |
综合得分 |
90.54 |
65.01 |
53.9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21
招标人名称: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