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3-05-24
招标编号:202305033108008

1.招标条件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招标代理服务业主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与建设单位融资筹集;招标人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招标代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占地约14.1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配套商业和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为48.71万平方米,建安投资约21.29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2.2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承担本项目概算批复有相应招标代理费开项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不含招标人已经完成的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协助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组织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开标,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依法组织资格审查、协助编写资格预审(或后审)报告、依法组织评标工作、协助编制评标报告,依法办理招标投标备案工作,办理及协助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工作。
(2)负责优选或概算批复无相应招标代理费项目的招标(如有)。
(3)协助招标人核查招标项目的工程造价资料。
2.3招标代理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标段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2.4最高投标限价:85.4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3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4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2023  5  25 日至 2023  5  3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2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3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 2023  6  6  14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6  6  15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下所有公告、修改或补充均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03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3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电话:肖工,020-8336513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03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5月24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格式)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如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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