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医药港片区规划优化及城市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荔湾区医药港片区规划优化及城市设计方案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3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6037708019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医药港片区规划优化及城市设计方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荔湾区医药港片区规划优化及城市设计方案):
合同包预算金额:4,8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广州市荔湾区医药港片区规划优化及城市设计方案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80,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荔湾区医药港片区规划优化及城市设计方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荔湾区医药港片区规划优化及城市设计方案)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体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参考原有规划资质,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新隆沙西1号3楼
联系方式:020-81594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83812782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