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附楼电梯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附楼电梯更换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7044206058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附楼电梯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4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4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202307044206058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附楼电梯更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284,600.00元
5、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附楼电梯更换项目。(详见采购人需求)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6、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电梯拆卸、安装、调试、运输,电梯井道修整以及相关土建工程,并通过采购人及属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因采购人同时进行该建筑三楼(土建部分)施工,供应商供货过程需无条件配合附楼三楼(土建部分)改造工程的进行,若出现时间冲突导致供货期限延误的,以与采购人最终协商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电梯拆卸、安装、调试、运输,电梯井道修整,并通过采购人及属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因采购人同时进行该建筑三楼(土建部分)施工,供应商供货过程需无条件配合附楼三楼(土建部分)改造工程的进行,若出现时间冲突导致供货期限延误的,以与采购人协商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若供应商为制造商,需提供:
(1)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注:①如制造商以上两项证件合二为一的,须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②以上许可证内容需包含客梯许可范围。
3.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
(1)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2)其所拟投本项目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需具备:
①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注:①如制造商以上两项证件合二为一的,须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②以上许可证内容需包含客梯许可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符合资格要求,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8)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获取磋商文件注意事项:
方式一、供应商可以携带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打印版一份,可不盖章)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进行现场登记;
方式二、(1)供应商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发送至邮箱 gzqunsheng@gzqunsheng.com,邮件主题简要注明项目名称与单位名称;(2)根据上述邮箱回复的银行账号或微信收款码缴费,缴费时备注供应商名称,并把缴费截图发回上述邮箱;(3)我司收到缴费截图后将开出收费凭证及采购文件发回供应商邮箱即登记完成。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5.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6.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16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020-39391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陈工,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