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监理及交通信号优化、合理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澄清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07048606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通设施维护、监理及交通信号优化、合理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
投标人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不含项目经理) (6.0分) |
1、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交通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3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当月不计):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如是多个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打印页须明确标识出上述对应的人员)或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复印件。 2、提供维护服务的项目组1个,人员配备满足采购人需求,不少于37人(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得4分。少于38人(不含本数)本项不得分。 备注:提供人员清单一览表及上述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3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当月不计):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如是多个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打印页须明确标识出上述对应的人员)或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复印件。 |
澄清为:
投标人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不含项目经理) (6.0分) |
1、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交通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3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当月不计):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如是多个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打印页须明确标识出上述对应的人员)或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复印件。 2、提供维护服务的项目组1个,人员配备满足采购人需求,不少于37人(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得4分,少于37人(不含本数)本项不得分。 备注:提供人员清单一览表及上述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3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当月不计):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如是多个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打印页须明确标识出上述对应的人员)或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复印件。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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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地 址: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4号之一
联系方式:83166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姐
电 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