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重点企业和环保设施环境安全第三方帮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1-08
招标编号:202312092606064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31209260606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重点企业和环保设施环境安全第三方帮扶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5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重点企业和环保设施环境安全第三方帮扶
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截止当天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登记获取文件时提供《获取文件登记表》(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4时30分00秒,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 2024年1月19日下午14时00分00秒至14时30分00秒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
十、磋商时间: 2024年1月19日14时30分00秒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31209260606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重点企业和环保设施环境安全第三方帮扶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5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重点企业和环保设施环境安全第三方帮扶
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截止当天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登记获取文件时提供《获取文件登记表》(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4时30分00秒,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 2024年1月19日下午14时00分00秒至14时30分00秒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
十、磋商时间: 2024年1月19日14时30分00秒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传真:020-83812783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