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卫职院广州南粤智慧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之新型社区—居家康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2024-04-02
招标编号:202403018408063
项目概况

市教育局卫职院广州南粤智慧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之新型社区—居家康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3018408063

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卫职院广州南粤智慧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之新型社区—居家康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6,79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教育局卫职院广州南粤智慧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之新型社区—居家康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061,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教育训练装备 VR上肢智能评估与训练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1-2 教育训练装备 RA智能上肢精准作业训练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1-3 教育训练装备 数字化智慧评估与训练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1-4 教育训练装备 多维情景互动评估训练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1-5 教育训练装备 多维反馈运动评估与训练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1-6 教育训练装备 VR生活与安全教育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1-7 教育训练装备 口部构音运动训练器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合同包2(市教育局卫职院广州南粤智慧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之新型社区—居家康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945,39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普通诊察器械 脉搏波医用血压计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2-2 助残器械 铝合金轮椅 10(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2-3 接触器 超短波电疗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2-4 应用软件 超短波电疗机(五官)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2-5 应用软件 高能量深层肌肉刺激仪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2-6 体外循环设备 体外冲击波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2-7 接触器 中频电疗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2-8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智能康复助行车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2-9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紫外线消毒车 20(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2-10 应用软件 便携式超声脊柱侧弯评估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教育局卫职院广州南粤智慧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之新型社区—居家康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1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明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合同包2(市教育局卫职院广州南粤智慧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之新型社区—居家康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2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中小企业制造的,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的位置应填写“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教育局卫职院广州南粤智慧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之新型社区—居家康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投标产品均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供应商可提供声明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文件)。

合同包2(市教育局卫职院广州南粤智慧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之新型社区—居家康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投标产品均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供应商可提供声明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2024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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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花二路802号

联系方式:章老师,020-36092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20-83812782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2日


 

本公告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