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2024-06-03
招标编号:202404036408060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
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与其经营有关的税务支持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审核投资项目税务风险,并提出税务优化建议。
(2)日常税务咨询及政策解读
(3)商务合同审核
(4)参加涉税会议及税局交流活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委托人要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与其经营有关的税务支持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审核投资项目税务风险,并提出税务优化建议。
(2)日常税务咨询及政策解读
(3)商务合同审核
(4)参加涉税会议及税局交流活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委托人要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17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总公司(总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信用广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注: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6.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总公司(总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信用广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注: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6.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10:0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2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采购方: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