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岛主次干道沿街形象优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8
招标编号:202405046506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洲岛主次干道沿街形象优化提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长洲岛主次干道沿街形象优化提升项目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锦州大道沿线514块招牌进行形象提升,具体内容详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黄埔区长洲岛。
4、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技术参数:
3.1、招标范围及内容:
3.1.1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对锦州大道沿线514块招牌进行形象提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业主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
3.2、承包方式:
3.2.1由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指定的工程内容进行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中围蔽费用按实结算,项目措施费除围蔽外的部分包干,工程量按实计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图纸、资料及说明、工程量清单等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等。)。
3.2.2由中标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及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补充答疑)的要求实行工程施工,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报价,均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保险费、施工用水电费、总包配合费、施工期间各类按政府相关文件应由中标人承担的税费和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罚款、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应由中标人交纳的所有费用。
工程结算价款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结算为准,如遇审计部门审计,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806509.60元。
五、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八、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打印版一份,可不盖章)
注:《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报名材料亦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缴纳相关费用后,予以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亦可以参与投标。
九、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丰路31号华南新材料创新园G4栋201
联系人:罗工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泰大道188号高新钧恒广场1号楼
联系人:欧阳先生
招标代理: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联系人: 马工、刘工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十、本公告在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www.gzqunshe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发布。
招标代理: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7月08日
本招标项目长洲岛主次干道沿街形象优化提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长洲岛主次干道沿街形象优化提升项目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锦州大道沿线514块招牌进行形象提升,具体内容详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黄埔区长洲岛。
4、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技术参数:
3.1、招标范围及内容:
3.1.1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对锦州大道沿线514块招牌进行形象提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业主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
3.2、承包方式:
3.2.1由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指定的工程内容进行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中围蔽费用按实结算,项目措施费除围蔽外的部分包干,工程量按实计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图纸、资料及说明、工程量清单等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等。)。
3.2.2由中标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及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补充答疑)的要求实行工程施工,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报价,均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保险费、施工用水电费、总包配合费、施工期间各类按政府相关文件应由中标人承担的税费和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罚款、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应由中标人交纳的所有费用。
工程结算价款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结算为准,如遇审计部门审计,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806509.60元。
五、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八、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打印版一份,可不盖章)
注:《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报名材料亦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缴纳相关费用后,予以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亦可以参与投标。
九、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丰路31号华南新材料创新园G4栋201
联系人:罗工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泰大道188号高新钧恒广场1号楼
联系人:欧阳先生
招标代理: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联系人: 马工、刘工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十、本公告在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www.gzqunshe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发布。
招标代理: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