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层流净化机组、层流过滤器维保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2024-11-13
招标编号: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梅州市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层流净化机组、层流过滤器维保服务进行市场调研。诚邀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供应商参与调研。
一、项目名称
梅州市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层流净化机组、层流过滤器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服务范围:拟采购服务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提供中央空调、层流净化机组、层流过滤器维保服务(服务需求包含:空调设备、系统水处理维保服务、层流净化机组维保服务、层流过滤器维保服务,详见公告附件《用户需求书》)。
服务地点:梅江区江南新城客都大道26号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考核不合格或有违约的现象发生,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前一个月内通知中标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填写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包(子项、标段等)的投标;
5.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调研材料要求
1.调研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截止提交调研文件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7时30分。
2.拟参与市场调研的供应商须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以文件压缩包形式,按“中央空调、层流净化机组、层流过滤器维保服务项目--XX公司”命名,在提交调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 mzqszb@126.com;纸质版文件快递至: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303),收件人刘先生,收件电话0753-2253882。
须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其它资质资料
(2)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3)法人授权书
(4)业绩清单(提供至少1份同类业绩,并提供对应业绩的具体需求内容)
(5)报价表(报价格式详见公告附件《用户需求书》“附件 调研报价”)
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53882


附件:《用户需求书》“附件 调研报价
 
 
           采购人: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