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12101906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2-25 10:00:00,更正为:2025-03-04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2-25 10:00:00,更正为:2025-03-04 10:00:00。
更正事项
1、删除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投标人具备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
2、更正“第四章 评标”-“5.详细评审”的评审标准
原文: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仅限一人) (9.0分) |
供应商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技术能力资质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格证书的,得3分; 2.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职称证书的,得2分;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4.具有有效的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密工作培训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扫描件(或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力量(项目负责人除外) (15.0分) |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职称证书,中级(馆员)或以上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5分;初级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专业为计算机软件或信息系统类的,每提供1人具有中级资格证书得2分,每提供1人具有高级资格证书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注:同一人员同时具备多个证书,只记一次等级最高得分。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更正为: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仅限一人) (7.0分) |
供应商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技术能力资质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格证书的,得3分; 2.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职称证书的,得2分; 3.具有有效的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密工作培训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扫描件(或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力量(项目负责人除外) (17.0分) |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职称证书,中级(馆员)或以上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5分;初级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专业为计算机软件或信息系统类的,每提供1人具有中级资格证书得2分,每提供1人具有高级资格证书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 注:同一人员同时具备多个证书,只记一次等级最高得分。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3、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
原文:
“5.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及现场电子评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10:00前携带编制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CA)前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室)参加开标,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更正为:
“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及现场电子评标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于2025年03月04日上午10:00前携带编制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CA)前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室)参加开标,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3.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及现场电子评标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于2025年03月04日上午10:00前携带编制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CA)前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室)参加开标,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4.开标当天供应商应安排人员线上等候进行最终报价的填报。
如对以上信息有疑问,可致电:叶工(020-8381278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山市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62号
联系方式:0750-5557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联系方式: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