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花苑地下停车场安全整改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公告
2026-01-09
招标编号:202510083006058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花苑地下停车场安全整改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磨碟沙花苑地下停车场安全整改工程,地点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投标限价为:840,461.2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4,991.43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投入工程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工程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投入工程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工程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14: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室。
十二、其他
1、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3、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供应商需提供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打印版一份,可不盖章。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4、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 2026年01月20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0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gzqunsheng.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2、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3、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供应商需提供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打印版一份,可不盖章。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4、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 2026年01月20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0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gzqunsheng.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31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道江夏东一路与鹤泰路交叉口东北200米广州城投未来智都招商中心二楼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黎工
联系电话:020-83812782、1801173520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方: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