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征集2026-2030年校内电瓶车合作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2026-01-09
招标编号:202512102409030

韶关市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征集2026-2030年校内电瓶车合作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202512102409030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韶关市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征集2026-2030年校内电瓶车合作经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征集文件第3页、投标邀请、第四项序号1、2原文: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月12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月15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二)原征集文件第11页、征集人需求、第四项、第(四)条、序号2原文:

★2.合作服务费收取标准:响应合作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报出合作经营分成比例(合作经营分成金额=经营收入×合作经营分成比例,其中每年合作经营分成金额保底不低于人民币28万元(含税),如当年按比例计算分成金额低于28万元,则当年按28万元进行分成,合作经营商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补足当年分成金额至28万元)。

现更正为:

★2.合作服务费收取标准:响应合作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报出合作经营分成比例(合作经营分成金额=经营收入×合作经营分成比例。

(三)原征集文件第11页、征集人需求、第四项、第(五)条、序号1原文:

1.征集人提供指定地点作为合作服务商车辆充电、维修保养存放场地,合作服务商出资建设配套的软硬件设施。征集人对提供的场地按照征集人相关规定标准一年12个月计算,收取资源使用费。

现更正为:

1.征集人提供指定地点作为合作服务商车辆充电、维修保养存放场地,合作服务商出资建设配套的软硬件设施。

(四)原征集文件第15页、合同书、第一项原文:

一、合作经营分成比例

合作经营分成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_%(合作经营分成金额=经营收入×合作经营分成比例,其中每年合作经营分成金额保底不低于人民币28万元(含税),如当年按比例计算分成金额低于28万元,则当年按28万元进行分成,乙方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补足当年分成金额至28万元)。

现更正为:

一、合作经营分成比例

合作经营分成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_%(合作经营分成金额=经营收入×合作经营分成比例。

更正日期:2026年1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征集公告及征集文件中有相同内容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人名称:韶关市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征集单位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18038918068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中华新街52号4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1-8887218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