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仲裁院越秀会址工作餐供应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2-11
招标编号:20260200960605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国际仲裁院越秀会址工作餐供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1,689,600.00元,招标人为广州国际仲裁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州国际仲裁院越秀会址工作餐供应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国际仲裁院越秀会址工作餐供应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州国际仲裁院越秀会址工作餐供应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登记文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8)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或“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02009606058
2.项目名称:广州国际仲裁院越秀会址工作餐供应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689,600.00元
5.项目内容及需求:为广州国际仲裁院越秀会址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日早餐和午餐供应服务,早餐费及午餐费最高标准为每人每餐40元,每天约160人就餐,每月(22天)预算140,800元,一年预算1,689,600元。(详见采购人需求)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6.服务期限: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

(四)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26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注意事项:
方式一:供应商可以携带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打印版一份,可不盖章)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进行现场登记;
方式二:1)供应商填写完成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发送至邮箱
gzqunsheng@gzqunsheng.com,邮件主题简要注明项目名称与单位名称;2)根据上述邮箱回复的银行账号或微信收款码缴费,缴费时备注供应商名称,并把缴费截图发回上述邮箱;3)我司收到缴费截图后将开出收费凭证及采购文件发回供应商邮箱即登记完成。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2、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3、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国际仲裁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国际仲裁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 系 人: 陈工、黎工
电    话:020-83812782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