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歌舞剧院民族乐团乐器设备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各有关投标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0年11月25日发布的广东歌舞剧院民族乐团乐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QS1001HG11008)采购文件更正如下内容:
一、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1页第二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 )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注册资金80万元或以上,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更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注册资金50万元或以上,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此澄清修改公告为广东歌舞剧院民族乐团乐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歌舞剧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34号演音大楼B座五楼
联系人: 候小姐
电话: 020-87047554 传真: 020-8704755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704室
电话: 020-83812782 传真: 020-83812783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 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