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柴油发电机组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各有关投标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1年4月19日发布的广州市民政局柴油发电机组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QS1101HG04001)采购文件更正如下内容:
一、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20页(二)柴油(发动)机技术参数 “功率:常用(额定)功率450KW,最大功率≥500KW”更正为“功率(机械):最大功率≥570KW;
2. 删除采购文件第20页“商务文件目录表”中序号为20的“制造商授权函(格式7)”及与之对应的采购文件第57页的格式7“制造商授权函”。
此澄清修改公告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民政局
地址:广州市西湖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8318297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7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 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935
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1年4月28日下午5时前传真回执给代理机构,以确认收到文本。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