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2009-12-25
招标编号:GZQS0901HT12003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国产品,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递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1.采购编号:GZQS0901HT12003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实验室设备采购
  3.项目内容及数量:实验室设备、一批
  4.用途:花都区分局实验室建设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设备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报价人须是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在广东地区设有固定办公及服务场所;
  4.具有台面材料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的授权证书;
  5.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09年12月 25 日至2010年 1月 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报价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台面材料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的授权材料复印件;
 5)提供在广东地区设有固定办公及服务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四、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0年 1月 5 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0年 1月 5 日9:3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财政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花都区新华路24号之一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68219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7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812783
    E-mail:gzqunsheng@126.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