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保龄球馆改为档案库房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101GG04002
2、项目名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保龄球馆改为档案库房工程
3、项目类别:工程类
4、项目概况: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工期、施工地点
4.1项目内容:将一栋二层楼960平方米的保龄球馆改造为档案库房,第二层部分加建;1-2层四墙壁及地板作防潮、防水处理;拆除旧的天花、地下木板、小部分墙壁及混凝土建筑;1-2层室内进行简易装修、配置安装正常的强弱电基本设施和功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2 数量:一项
4.3最高限价:人民币95万元
4.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内
4.5 施工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芙蓉镇度假村内(广州法官培训中心)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2000万元或以上;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5、投标人自2008年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可点击下载),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含图纸,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本项目现场踏勘、集中答疑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踏勘和答疑,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六、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17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7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房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321096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812935
E-mail: gzqunsheng@126.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