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机动车工况法排气检测远程管理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1-11-04
招标编号:GZQS1101HG10004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101HG10004
    2、项目名称:广州市机动车工况法排气检测远程管理改造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工期要求:

子包号 子包内容 项目工期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子包一 广州市机动车工况法排气检测远程管理改造项目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726
子包二 广州市机动车工况法排气检测远程管理网络建设项目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139
子包三 对广州市机动车工况法排气检测远程管理改造项目、广州市机动车工况法排气检测远程管理网络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建设监理 与子包一同步进行,至子包一建成验收并完成维护期时结束 15
 
    5、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设备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子包一:
    (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或备案证;
    (3) 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5) 投标人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子包二: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子包三:
   (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主营业务范围涉及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方面;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级(临时)资质或地方(临时)资质;
   (3)投标人配备的参与本项目工程监理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4)投标人自2008年以来具有安防监控项目监理服务(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工程项目投资规模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经验。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可点击下载),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除上述1.2.3外,子包一还需提供:
   (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除上述1.2.3外,子包三还需提供: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级(临时)资质或地方(临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25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5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财政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1号广州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812935
      E-mail:  gzqunsheng@126.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