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开发区土地集约用地评估成果更新工作公开招标公告

2012-03-21
招标编号:GZQS1201FG02005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 GZQS1201FG02005
  2、项目名称:2012年开发区土地集约用地评估成果更新工作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按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TD/T 1029-2010)及采购人工作要求,在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基础上,对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进行评价,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和尚可供地年数,并按规定标准要求建设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项目根据区域分为三个区域,划分如下
 
区域编号 区域范围 最高限价(万元)
区域一 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保税物流园区 44.8
区域二 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43
区域三 广州云埔工业园区 28

  
 
   5、服务进度要求:2012年4月25日前完成初稿,根据采购人反馈意见修改,于2012年4月30号提交最终项目成果。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省内法人或科研单位;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国土地学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的通知》(土地学发规字[2011]19号)公布的甲级机构。
  3、具有从事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工作基础、实力和业绩,了解土地管理领域的业务、技术;
  4、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投标,投标人需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可点击下载),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4月11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4月11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财政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一号行政服务中心E座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传真:020-83812935
  E-mail:  gzqunsheng@126.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