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气相色谱仪及样品处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2-06-07
招标编号:GZQS1201HG05003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201HG05003
2、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气相色谱仪及样品处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
5、项目内容、数量及项目完成安装验收时间: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设备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公历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7日至2012年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28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6月28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财政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天河路112号
采购人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20-855965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E-mail: gzqunsheng@126.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201HG05003
2、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气相色谱仪及样品处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
5、项目内容、数量及项目完成安装验收时间:
项目内容 | 数量 | 项目完成安装验收时间 |
气相色谱仪(含2台空氢一体机、2个氮气钢瓶(含减压阀)) | 2台 | 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 |
氮吹浓缩仪 | 2台 | |
数显恒温水浴锅 | 2台 | |
超声波提取仪 | 2台 | |
抽湿机 | 2台 | |
固相萃取仪 | 12台 | |
均质器 | 12台 |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设备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公历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7日至2012年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28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6月28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财政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天河路112号
采购人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20-855965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E-mail: gzqunsheng@126.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