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201FG06005
2、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项目内容:物业管理一项
5、最高限价:人民币250万元/年(不含250万)
6、服务期限:物业管理年限为二年;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必须持有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二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12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7月12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348号建设大厦5楼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20914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812783
E-mail: gzqunsheng@126.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