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监狱广场音响扩声、舞台灯光机械系统、导播设备及相关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清远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201HG06012(可点击下载)
2、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监狱广场音响扩声、舞台灯光机械系统、导播设备及相关安装服务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项目内容: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5、最高限价:人民币78万元
6、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投标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正常使用。
7、交付地点:交货地为采购人指定的的使用现场。
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设备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为主要产品音响系统(含音箱、功放、电源时序器)、灯光系统(含电脑灯、LED PAR灯)、演播室导播设备(除切换台及硬盘录像机)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家加盖公章彩页);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3、 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8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8月16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16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清远监狱
采购人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办清远监狱
采购联系人: 曹先生
采购联系电话: 0763-35650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812783
E-mail: gzqunsheng@126.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