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旭景豪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3-10-11
				招标编号:GZQS1301FG10008T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旭景豪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旭景豪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QS1301FG10008T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旭景豪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详细面积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为准。
	四、服务期限为四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二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在2013年10月11日起至2013年10月18日17时(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8D)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300 元,售后不退。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内容参阅附表)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如法定代表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如委托代理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8D)。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8D),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政府采购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标的物公示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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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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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旭景豪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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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 
			机构:  |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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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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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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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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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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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先生、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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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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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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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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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915213919(吴)、13929521412(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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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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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2349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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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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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57-8320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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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