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餐厨废弃物试点项目垃圾收运车项目国内公开招标

2013-11-22
招标编号:GZQS1301HG11012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301HG11012(可点击下载)
2、项目名称:广州市餐厨废弃物试点项目垃圾收运车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5、采购品目:专用设备
6、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时间:
子包1:14辆5吨餐厨垃圾收运车和10辆3吨餐厨垃圾收运车,最高限价:人民币1026万元;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2014年4月车辆到货,交付收运使用。子包2:5000个两轮移动120L塑料垃圾桶,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2014年4月交付使用
7、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8、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子包1: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的授权函;
3、所投车辆投标时须已是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5、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嫌违法违纪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且未在招投标活动、履约过程中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被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需对此条款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一旦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无条件废标。)
7、本项目不接受因涉及贿赂正由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单位投标。
子包2: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4、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嫌违法违纪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且未在招投标活动、履约过程中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被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需对此条款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一旦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无条件废标。)
7、本项目不接受因涉及贿赂正由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单位投标。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3日8:3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江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812783
E-mail:  gzqunsheng@gzqunsheng.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