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长余辉蓄光门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2009-05-26
招标编号:GZQS0901HG05002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1、招标编号:GZQS0901HG05002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长余辉蓄光门牌制作安装采购 (重招)
项目内容:
名称 |
规 格 |
单位 |
数量 |
完工期 |
长余辉蓄光门牌制作 |
600mm×400mm |
个 |
按照采购人制订的供货计划执行 |
收到采购人提供门牌信息清单之日起40天内完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
400mm×300mm |
个 |
|||
300mm×200mm |
个 |
|||
180mm×120mm |
个 |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在广州地区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具有合法的生产、销售经营权,但必须是长余辉蓄光门牌的制造商。具有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以下检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长余辉地名标牌、反光地名标牌》;《标准地名标志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书》;提供长余辉标牌初始亮度高于5000mcd/m2,10小时余辉亮度大于或等于10 mcd/m2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正本及副本或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门牌基材料检测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联合体投标,严禁投标企业围标串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05月26日至2009年0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凭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能反映企业注册资金情况);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在广州地区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
2)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以下检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长余辉地名标牌、反光地名标牌》;《标准地名标志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书》;提供长余辉标牌初始亮度高于5000mcd/m2,10小时余辉亮度大于或等于10 mcd/m2的检测报告;
3)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正本及副本或提供有效期内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门牌基材料检测报告;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06月16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06月16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704室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地址:花都区新华路24号之一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868219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7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E-mail: gzqunsheng@126.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