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步绿化养护项目修改通知
2014-06-09
招标编号:GZQS1401FG05020
各有关投标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4年5月30日发布的”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市政管理所炭步绿化养护”(项目编号: GZQS1401FG05020)招标文件补充如下内容:
一、更改内容
1. 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简要”中第6点:“子包一(西区):绿化养护一项;最高限价:人民币303,496.00元;服务期限:两年。”修改为:“子包一(西区):绿化养护一项;最高限价:人民币303,496.00元/年;服务期限:两年。”
2. 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简要”中第6点:“子包二(东区):绿化养护一项;最高限价:人民币301,016.00 元;服务期限:两年。”修改为:“子包一(东区):绿化养护一项;最高限价:人民币301,016.00 元/年,服务期限:两年。”
3招标文件第16页“子包一:2014年绿化养护工作量明细表(东区)”修改为“子包二:2014年绿化养护工作量明细表(东区)”
4. 招标文件第17页“子包二:2014年绿化养护工作量明细表(东区)“修改为”子包一:2014年绿化养护工作量明细表(西区)。”
5. 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邀请中第五点第1小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14年6月25日9:00~9:30(北京时间);第2小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4年6月25日
9:30(北京时间)
6.此补充修改通知为“炭步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市政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邰小姐
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4年6月24日下午5时前传真回执给代理机构,以确认收到文本。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
————————————————————————————————
回 执
我方已经收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发布“炭步绿化养护项目”的澄清与修改通知。
经办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14年 月 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4年5月30日发布的”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市政管理所炭步绿化养护”(项目编号: GZQS1401FG05020)招标文件补充如下内容:
一、更改内容
1. 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简要”中第6点:“子包一(西区):绿化养护一项;最高限价:人民币303,496.00元;服务期限:两年。”修改为:“子包一(西区):绿化养护一项;最高限价:人民币303,496.00元/年;服务期限:两年。”
2. 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简要”中第6点:“子包二(东区):绿化养护一项;最高限价:人民币301,016.00 元;服务期限:两年。”修改为:“子包一(东区):绿化养护一项;最高限价:人民币301,016.00 元/年,服务期限:两年。”
3招标文件第16页“子包一:2014年绿化养护工作量明细表(东区)”修改为“子包二:2014年绿化养护工作量明细表(东区)”
4. 招标文件第17页“子包二:2014年绿化养护工作量明细表(东区)“修改为”子包一:2014年绿化养护工作量明细表(西区)。”
5. 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邀请中第五点第1小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14年6月25日9:00~9:30(北京时间);第2小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4年6月25日
9:30(北京时间)
6.此补充修改通知为“炭步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市政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邰小姐
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4年6月24日下午5时前传真回执给代理机构,以确认收到文本。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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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我方已经收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发布“炭步绿化养护项目”的澄清与修改通知。
经办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