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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悦湾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4-10-28
招标编号:GZQS1401FG10020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龙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穗国房字〔2004〕75号)及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通知》(穗国房字[2010]370号)的规定,就广州龙裕贸易有限公司美悦湾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物业管理资质、物业管理能力,信誉良好的公司均可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401FG10020
2、项目名称:美悦湾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用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本项目的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和交付使用后的维修(护)保护、管理责任区域内的维护公共秩序、清洁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和社区文化建设等。座落位置:萝岗区丽江街西侧、银谊街北侧地段美悦湾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东:丽江街;西:道路,南:银谊街,北:贵友旅店。(以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用地许可证》红线范围为准)。物业总建筑面积:28706平方米;高层住宅面积:21729.6平方米;商业面积:715.5平方米;公建配套设施面积:176.4平方米;建筑结构:框剪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4、服务期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美悦湾项目开发建设周期等实际情况,暂定本次招标有效期为3年,但在美悦湾项目未依计划开发建设完毕并交付使用和首次业主大会未召开、依法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之前,本次服务招标仍然有效。
5、最高限价:依照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标准定位测算,本项目物业服务费最高限价:(1)住宅物业服务费人民币2.8元/㎡/月;
6、物业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非广州市注册的,必须在广州市设立分公司;以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一致。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0月29日上午10:00止。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17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7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www.gzpma.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龙裕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20-83812783
E-mail: gzqunsheng@gzqunsheng.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