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范围内提供收购广州市白云区农林局查扣活牲畜及将已宰牲畜运送到广州市卫生处理厂(芳村)或甲方指定存放待销毁或者销毁场所的服务 修改通知

2015-02-10
招标编号:GZQS1301TG07024
各有关报价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2月6日发布的“广州市白云区范围内提供收购广州市白云区农林局查扣活牲畜及将已宰牲畜运送到广州市卫生处理厂(芳村)或其他指定存放待销毁或者销毁场所的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GZQS1301TG07024)谈判文件修改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1.报名资料中要求的:“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该条款删除,报名时不需要提供该证明。
 
2.此修改通知为“广州市白云区范围内提供收购广州市白云区农林局查扣活牲畜及将已宰牲畜运送到广州市卫生处理厂(芳村)或其他指定存放待销毁或者销毁场所的服务”项目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谈判文件》相应条款与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农林局
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3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5年2月13日中午12时前传真回执给代理机构,以确认收到文本。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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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我方已经收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发布“广州市白云区范围内提供收购广州市白云区农林局查扣活牲畜及将已宰牲畜运送到广州市卫生处理厂(芳村)或其他指定存放待销毁或者销毁场所的服务”的澄清通知。
经办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