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选择市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任务的检测机构项目 澄清通知

2015-03-16
招标编号:GZQS1501FG03012
各有关投标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3月13日发布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选择市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任务的检测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 GZQS1501FG0301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澄清如下内容:

一、澄清内容
1.招标公告的“1.采购项目编号:GZQS1401FG08012”,应为“1.采购项目编号:GZQS1501FG03012”。
 
2.招标文件《招标邀请》“一、采购项目简要”,其中“1、项目编号:GZQS1401FG08012”,应为“1、项目编号:GZQS1501FG03012”。
 
3.此澄清通知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选择市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任务的检测机构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5年3月18日中午12时前传真回执给代理机构,以确认收到文本。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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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我方已经收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发布“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选择市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任务的检测机构项目”的澄清通知。
经办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