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事局审计业务(财务审计、工程审价) 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 修改通知(二)

2015-04-03
招标编号:GZQS1501FG00025
各有关投标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3月17日发布的“广东海事局审计业务(财务审计、工程审价)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 (项目编号: GZQS1501FG00025)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内的“四、项目质量要求:2.对投标人基本要求”,
其中“(2)子包1投标人应为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通告》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
(评审时以《省注协关于发布201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通告》中的附件《201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为准,且《201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四)处罚和惩戒指标应减分值”应为0.000)。”
 
该项修改为
 
“(2)子包1投标人应为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通告》、《2014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通告》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通告》范围内的:
评审时以《省注协关于发布201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通告》中的附件《201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为准,且《201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四)处罚和惩戒指标应减分值”应为0.000)。
(《2014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通告》范围内的:
评审时以《省注协关于发布2014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通告》中的附件《2014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名信息》为准,且《2014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名信息》中“惩戒减分值”应为0.00)。”
 
2.此修改通知为“广东海事局审计业务(财务审计、工程审价)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海事局
地址:广州市怡乐路4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5年4月7日中午12时前传真回执给代理机构,以确认收到文本。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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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我方已经收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发布“广东海事局审计业务(财务审计、工程审价)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的修改通知。
经办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