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京溪园中学教育创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2015-04-14
招标编号:GZQS1501HG03005J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在2015年3月23日公告的揭西县京溪园中学教育创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QS1501HG03005J)的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告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及用途
1、项目名称:揭西县京溪园中学教育创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2、内容:教学设备
3、用途:教育创强
二、定标日期:
揭西县京溪园中学教育创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ZQS1501HG03005J]于2015年4月13日定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4月13日
2.评审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赵云
4.评审委员会成员:陈旭明、李静萍、吴文乾、邱旭才
六、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揭西县京溪园中学教育创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QS1501HG03005J 评审日期:2015年4月13日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七、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凌先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揭阳市东山区乐万邦花园168号
3.中标(成交)金额:525,582.00元
4.报价明细:
八、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663-8597988 联系电话:0663-585326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5年4月13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及用途
1、项目名称:揭西县京溪园中学教育创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2、内容:教学设备
3、用途:教育创强
二、定标日期:
揭西县京溪园中学教育创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ZQS1501HG03005J]于2015年4月13日定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4月13日
2.评审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赵云
4.评审委员会成员:陈旭明、李静萍、吴文乾、邱旭才
六、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项目名称:揭西县京溪园中学教育创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QS1501HG03005J 评审日期:2015年4月13日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30%) | 比例(30%) | 比例(40%) | 100% | |||
1 | 广东速驰网络有限公司 | 26.77 | 19.12 | 12.78 | 58.67 | 二 |
2 | 广东凌先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34.72 | 28.20 | 92.92 | 一 |
3 | 揭阳市榕江源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6.18 | 18.24 | 8.46 | 52.88 | 四 |
4 | 揭阳市宏伟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29.09 | 17.04 | 9.72 | 55.85 | 三 |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七、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凌先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揭阳市东山区乐万邦花园168号
3.中标(成交)金额:525,582.00元
4.报价明细: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广东凌先科技有限公司 | 525,582.00 | 25个日历天 |
八、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663-8597988 联系电话:0663-585326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