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服务项目修改通知
2015-04-27
招标编号:GZQS1401FG12060
各有关投标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4月14日发布的汕头市龙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GZQS1401FG12060)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附表《商务评审表》作如下修改:
① 投标人企业信誉修改为:
② 管理人员荣誉修改为:
③ 企业业绩修改为:
2、《招标文件》第四章附表《服务评审表》作如下修改:
① 具体环卫保洁实施方案修改为:
② 安全生产修改为:
③ 投标人企业创新能力情况<4分>该项删除。
3、此修改通知为“汕头市龙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60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5年4月28日下午5时前传真回执给代理机构,以确认收到本文。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回 执
我方已经收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发布“汕头市龙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服务项目”修改通知并同意按原定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经办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4月14日发布的汕头市龙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GZQS1401FG12060)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附表《商务评审表》作如下修改:
① 投标人企业信誉修改为:
投标人企业信誉(6分) | 投标人2012、2013、2014年度其中一年获得市级或以上环境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关服务质量方面的荣誉或环卫方面“先进单位”荣誉的。 |
有 2分 无 0分 |
对比各投标人2012、2013、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主要财务指标,对比其经营财务状况。 |
优 2分 良 1分 其它 0分 |
|
投标人2012、2013、2014年度其中一年被评为“诚信示范企业”或“守合同重信用”情况。 |
被评为省级或以上 2分 被评为市级或以上 1分 其它 0分 |
② 管理人员荣誉修改为:
管理人员荣誉 <4分> |
项目经理2012、2013、2014年度其中一年被区(县)级或以上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或“城市美容师”的,每个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该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方为有效,如是退休返聘人员无法缴纳社保的,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否则计0分】 |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者2012、2013、2014年度其中一年,获得区(县)级或以上政府“劳动模范”或“城市美容师”称号得1分,其他得0分。本项最高得1分。【需同时提供该人员开标前一年缴纳社保证明(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未提供不得分】 | |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者2012、2013、2014年度其中一年,获得区(县)级或以上政府环境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需同时提供该人员开标前一年缴纳社保证明(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未提供不得分】 |
③ 企业业绩修改为:
企业业绩 (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方为有效,并提供与合同服务内容一致的收款发票复印件(或网上电子发票打印件)和银行转账凭单,如投标人所提供的收款发票在税务局网站不能查验,将取消投标人资格。必要时发出征询函等进行查验,评标委员会根据需要随时要求提供原件交验,如有虚假项目,将取消投标人资格。 (29分) |
投标人自2010年至今,单项合同(政府采购,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超过200万㎡(含)道路清扫保洁经验得2分,单项合同达到此标准的每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投标人自2010年至今,单项合同(政府采购,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超过100万㎡(含)道路清扫保洁经验得1分,单项合同达到此标准的每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投标人自2010年至今,单项合同(政府采购,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超过50万㎡(含)道路清扫保洁经验得0.5分,单项合同达到此标准的每份得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其余情况不得分。 本项总分最高为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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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投标人2010年至今政府采购(使用财政资金支付)市政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的数量(指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面积)进行横向对比。 |
第一名 9分 第二名 6分 第三名 4分 其他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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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投标人2010年至今政府采购(使用财政资金支付)市政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的总金额(指合同签订金额)进行横向对比。 |
第一名 4分 第二名 2分 第三名 1分 其他 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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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10年至今,具有大型政府采购(使用财政资金支付)市政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管理经验(指对单项合同的年中标总金额横向对比)。 |
第一名 3分 第二名 1分 其他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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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10年至今,具有政府采购(使用财政资金支付)市政垃圾分类运输项目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业绩。 |
有 1分 无 0分 |
2、《招标文件》第四章附表《服务评审表》作如下修改:
① 具体环卫保洁实施方案修改为:
具体环卫保洁实施方案<12分> |
对比环卫保洁实施方案内容进行横向对比。 无提供环卫保洁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
优 10-12分 良 6-8分 一般 2-4分 无 0分 |
② 安全生产修改为:
安全生产 <5分> |
对投标人各项安全制度、措施、保障等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 投标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安排本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均获得安全主任资格证书为优;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安全生产负责人获得安全主任资格证书为良;无或其它不得分。 |
优 3分 良 2分 一般 1分 优 2分 良 1分 无或其它 0分 |
③ 投标人企业创新能力情况<4分>该项删除。
3、此修改通知为“汕头市龙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60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5年4月28日下午5时前传真回执给代理机构,以确认收到本文。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回 执
我方已经收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发布“汕头市龙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服务项目”修改通知并同意按原定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经办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