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东参展企业特装方案设计、施工及展务工作项目修改通知
2015-08-04
招标编号:GZQS1501FG07030
各有关投标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7月30日发布的广东省商务厅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东参展企业特装方案设计、施工及展务工作项目(项目编号:GZQS1501FG07030)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1. 《招标文件》第18页“十三、项目完工期要求及进度安排”中“★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在广州进行,项目团队必须在广州驻点,方便采购人与项目团队人员进行沟通。”修改为:★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在广西南宁进行,项目团队必须在广西南宁驻点,方便采购人与项目团队人员进行沟通。
2. 此修改通知为广东省商务厅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东参展企业特装方案设计、施工及展务工作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商务厅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5年8月6日下午5时前传真回执给代理机构,以确认收到文本。
回 执
我方已经收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发布“广东省商务厅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东参展企业特装方案设计、施工及展务工作项目”修改通知。
经办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7月30日发布的广东省商务厅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东参展企业特装方案设计、施工及展务工作项目(项目编号:GZQS1501FG07030)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内容:
一、修改内容:
1. 《招标文件》第18页“十三、项目完工期要求及进度安排”中“★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在广州进行,项目团队必须在广州驻点,方便采购人与项目团队人员进行沟通。”修改为:★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在广西南宁进行,项目团队必须在广西南宁驻点,方便采购人与项目团队人员进行沟通。
2. 此修改通知为广东省商务厅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东参展企业特装方案设计、施工及展务工作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商务厅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
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5年8月6日下午5时前传真回执给代理机构,以确认收到文本。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四日
回 执
我方已经收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发布“广东省商务厅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东参展企业特装方案设计、施工及展务工作项目”修改通知。
经办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