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连南县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09-30
招标编号:GZQS1501HG09060Q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GZQS1501HG09060Q
2、项目名称:清远市连南县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连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5、采购信息: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性质 采购预算 交货期 付款方式
清远市连南县240L塑料垃圾桶采购项目 240升分类垃圾桶 1批 政府采购 ¥300,000.00元 签订合同后十五天内交货 交货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若非所投垃圾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垃圾桶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5、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2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联系人:欧小姐。
   3、电话:0763-3868052。
   4、传真:0763-3868052。
   5、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八、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连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2、联系人:潘先生。
   3、电话:13535960492。
   4、采购人地址:连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九、监管部门信息
   1、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电话:0763-8678980。
   3、联系人:唐先生。
   4、传真:0763-8679187。
   5、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沿江东路37号。
十、投标保证金信息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即2015年10月19日17时00分之前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交纳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6,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0.2、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0.3、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户名: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第二支行
   帐号:4468 4901 0400 2359 2
   10.4、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GZQS1501HG09060Q投标保证金”字样。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