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垃圾收集容器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2015-10-23
招标编号:GZQS1501HG08043Z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的委托,于2015年10月21日就肇庆高新区垃圾收集容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垃圾收集容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ZQS1501HG08043Z
四、采购预算:40.00万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9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肇庆市政府采购网(zhaoqing.gdgpo.com)、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ggzy.zhaoqing.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10月21日
2.评审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2开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苏磊刚
4.评审委员会成员:陈泉、林建丰、邓海东和张建彬(采购人代表)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得分情况表
不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原因:佛山市兆美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因投标函报价前后不符;鹤山市宅梧镇永恒五金厂:因没有按规定签字。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时价格低者列前;综合得分及价格均相同时,技术商务得分高者列前。
九、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鹤山市裕熙环卫设备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永耀
中标金额:¥372,500.00元
中标人地址:鹤山市宅梧镇骏马工业开发区
主要标的信息:
十、联系事项: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8-6623111
2、采购人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58-3636238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点击下载)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一、采购人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垃圾收集容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ZQS1501HG08043Z
四、采购预算:40.00万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9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肇庆市政府采购网(zhaoqing.gdgpo.com)、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ggzy.zhaoqing.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10月21日
2.评审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2开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苏磊刚
4.评审委员会成员:陈泉、林建丰、邓海东和张建彬(采购人代表)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得分情况表
序 号 |
投标人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技术商务得分 |
价格 得分 |
综合 得分 |
名次 |
1 | 广西龙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38.67 | 30.00 | 68.67 | 2 |
2 | 中山市汇盈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33.67 | 27.16 | 60.83 | 3 |
3 | 鹤山市裕熙环卫设备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59.33 | 28.00 | 87.33 | 1 |
4 | 佛山市兆美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 否 | / | / | / | / |
5 | 鹤山市宅梧镇永恒五金厂 | 否 | / | / | / | / |
不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原因:佛山市兆美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因投标函报价前后不符;鹤山市宅梧镇永恒五金厂:因没有按规定签字。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时价格低者列前;综合得分及价格均相同时,技术商务得分高者列前。
九、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鹤山市裕熙环卫设备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永耀
中标金额:¥372,500.00元
中标人地址:鹤山市宅梧镇骏马工业开发区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产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204L胶质有盖垃圾桶 | 鹤山市裕熙 | YX019 | 300 | 425 |
2 | 0.36立方铁质垃圾桶 | 鹤山市裕熙 | YX014 | 500 | 490 |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8-6623111
2、采购人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58-3636238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点击下载)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