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滨江河龙颈段、炳水河、白湾河及大和坑工程施工质量100%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15-11-12
招标编号:GZQS1501FG09047Q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于2015年11月6日就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滨江河龙颈段、炳水河、白湾河及大和坑工程施工质量100%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QS1501FG09047Q)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滨江河龙颈段、炳水河、白湾河及大和坑工程施工质量100%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GZQS1501FG09047Q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5.1、最高控制价:人民币壹佰万圆整(¥1,000,000.00元)。其中第一标段:人民币柒拾伍万圆整(¥750,0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贰拾伍万圆整(¥250,000.00元);
5.2、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5.2.1. 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滨江河龙颈段、炳水河、白湾河及大和坑工程施工质量100%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5.2.2. 内容:①第一标段2015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滨江河龙颈段、炳水河施工质量100%第三方检测服务工作;
         ②第二标段2015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大和坑、白湾河施工质量100%第三方检测服务工作。
注: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对多个标段投标。但标段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标段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本项目允许兼中。
3. 数量:一项;
4. 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10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及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登载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gdgpo.gov.cn/showNotice/id/40288ba95047abe801504b79a03640f3.html)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11月6日
2.评审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冯安健
4.评审委员会成员:冯安健、刘记开、向怀英、纪增材、刘东华。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第一标段: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技术
得分
(50%)
商务得分
 (40%)
价格得分
(10%)
综合
得分
(100%)
推荐排名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40.33 38 10 88.33 1
广州市水务科学研究所 28 15 7.14 50.14 2
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30 14 4.76 48.76 3
 
第二标段: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技术
得分
(50%)
商务得分
(40%)
价格得分
 (10%)
综合
得分
(100%)
推荐排名
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40.33 40 10 84 1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28 31.66 6.67 55.33 2
广州市水务科学研究所 30 26 8 49 3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九、中标信息
9.1第一标段中标单位名称: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中标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
   中标下浮率:百分之二点一(2.10%)
9.2第二标段中标单位名称: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中标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
    中标下浮率:百分之一点五(1.50%)
十、联系事项: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63-5812722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5号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8052    
传真:0763-3868052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63-5813296
  传真:0763-5813296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新大道16号财政局大楼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