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环境保护局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03-02
招标编号:GZQS1601HT02008J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递交密封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GZQS1601HT02008J(下载)
2.项目名称:普宁市环境保护局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普宁市环境保护局
5.项目品目:仪器设备
6.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
7.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报价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范围;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便携式真空管检测仪(CN-)、高压灭菌器的合法授权证明原件及制造商原厂技术参数确认函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3、报名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东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
4、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摇珠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摇珠时间:2016年3月7日09时00分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
六、投标、询价时间及地点
1、递交询价文件时间:2016年3月11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询价时间:2016年3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开标室
若已购买询价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663-22530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东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73086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598108
E-mail: qunshengjy@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GZQS1601HT02008J(下载)
2.项目名称:普宁市环境保护局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普宁市环境保护局
5.项目品目:仪器设备
6.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
序号 | 功能室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时间 |
1 | 仪器设备 | 1 | 批 | 280300.00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贷、安装、调试和培训 |
★二、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报价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范围;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便携式真空管检测仪(CN-)、高压灭菌器的合法授权证明原件及制造商原厂技术参数确认函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3、报名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东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
4、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摇珠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摇珠时间:2016年3月7日09时00分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
六、投标、询价时间及地点
1、递交询价文件时间:2016年3月11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询价时间:2016年3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开标室
若已购买询价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663-22530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东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幢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73086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598108
E-mail: qunshengjy@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