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15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采购 成交结果公告
2016-03-11
招标编号:GZQS1601HT02021Z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的委托,于2016年3月11日就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15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15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采购
三、项目编号:GZQS1601HT02021Z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2016年3月3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肇庆市政府采购网
(www.zqgpo.gov.cn)、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www.ggzy.zhaoqing.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3月11日上午10:00
2.评审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开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谭卫
4.评审委员会成员:徐呈祥和李世伟(采购人代表)
七、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最低价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备注: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八、成交信息:
1.成交单位名称:肇庆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408,075.00元
3.法人代表:陈汝祺
4.地址:肇庆市西江南路四号
5.成交标的信息: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6623111
采购人联系人:王伟恒 联系电话:18507581435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一、采购人名称: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15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采购
三、项目编号:GZQS1601HT02021Z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2016年3月3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肇庆市政府采购网
(www.zqgpo.gov.cn)、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www.ggzy.zhaoqing.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3月11日上午10:00
2.评审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开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谭卫
4.评审委员会成员:徐呈祥和李世伟(采购人代表)
七、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最低价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报价人名称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最终报价(元) | 按低至高排序 |
广东绿韵园林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419,000.00 | 3 |
阳江市阳东区东鹏集团建筑工程公司 | 通过 | ¥414,000.00 | 2 |
肇庆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408,075.00 | 1 |
八、成交信息:
1.成交单位名称:肇庆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408,075.00元
3.法人代表:陈汝祺
4.地址:肇庆市西江南路四号
5.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1 | 落羽杉 | 胸径5-6cm,高2.5-3m | 肇庆 | 650 | 株 | 120.00 |
2 | 落羽杉 | 胸径5-6cm,高2.5-3m | 肇庆 | 50 | 株 | 120.00 |
3 | 落羽杉 | 胸径5-6cm,高2.5-3m | 肇庆 | 300 | 株 | 120.00 |
4 | 落羽杉 | 胸径5-6cm,高2.5-3m | 肇庆 | 100 | 株 | 120.00 |
5 | 水松 | 胸径5-6cm,高2.5-3m | 肇庆 | 25 | 株 | 130.00 |
6 | 水松 | 胸径5-6cm,高2.5-3m | 肇庆 | 25 | 株 | 130.00 |
7 | 水杉 | 胸径5-6cm,高2.5-3m | 肇庆 | 50 | 株 | 125.00 |
8 | 池杉 | 胸径5-6cm,高2.5-3m | 肇庆 | 50 | 株 | 130.00 |
9 | 芦竹 | 肇庆 | 10000 | 株 | 10.00 |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6623111
采购人联系人:王伟恒 联系电话:18507581435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